□ 李佐军 田惠敏
数字经济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引擎。数字经济具有应用范围广、发展迅速、渗透率高等特点,在优化经济结构、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促进区域发展方面,发展数字经济,能打破区域市场分割,推动区域市场向全球市场迈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38.6%,其中,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规模分别达到7.5万亿元、31.7万亿元,占数字经济比重分别为19.1%、80.9%,已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各地的数字经济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但各区域的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存在区域之间的“数字鸿沟”。据有关方面测算,目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是广东,其次是北京、江苏、浙江,排名靠后的是青海、甘肃和新疆。之所以存在区域之间的“数字鸿沟”,主要是由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新基建投入水平、引进国外技术和人才等存在较大差异造成的。在经济发展方面,GDP总量居于我国前列的广东、江苏、山东、浙江等省的数字经济总量在2020年均超过了一万亿元,数字经济产值占本地GDP的比重也超过了4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大幅领先于中西部省市。在新基建投入方面,东部地区对新基建项目的投入资金也明显较中西部地区多。如2017年江苏、浙江、山东分别投入了新基建资金611亿元、336亿元、317亿元,而陕西、贵州仅投入了224亿元、138亿元。在引进国外技术和人才方面,许多地区为了提升在国内乃至全球价值链中的分工协作地位,纷纷引进本地发展数字经济所急需的关键技术和相关人才。在我国现有的21个自贸试验区中,东部省份占了大多数,这也导致了东部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高于中西部地区。
区域“数字鸿沟”的存在,不利于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不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市场,不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不利于推进科教兴国战略,不利于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加快缩小之。缩小区域“数字鸿沟”,需要东中西部协同发力。
对东部地区来说,应强化数字经济的发展优势及带动作用,继续发挥好建设数字经济的示范作用。东部地区应发挥创新、产业、区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引进数字人才、技术等关键生产要素,形成各具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为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树立典范。北京、上海、广东可凭借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基础经济实力、资源配置能力等,全面发展数字经济,输出先进数字技术,带动全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江苏、浙江等可以中心城市作为数字经济增长极,通过极化与扩散效应带动周边地区数字经济的发展;辽宁省可通过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东北地区数字经济的发展。
对中部地区来说,应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巩固中部地区“四基地一枢纽”(即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高技术产业基地及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战略地位。应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各领域,特别是先进制造业中的应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能力,不断提高先进制造业的市场竞争力。要根据地方特色与优势,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如江西省可结合地方生态农业优势与红色文化特色,推动数字技术与生态农业的融合发展。
对西部地区来说,应尽快建立完善数字经济规划和支持政策体系,建设好适宜数字经济发展的数字生态环境。要抓住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历史性机遇,大力引进较先进的数字经济企业和项目,促进本土企业和产业的数字化转型。要发挥西部地区温度满足散热需求、土地价格便宜等资源优势,建设服务全国的大数据服务中心。将发展数字经济与推进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具有西部地区特色的数字绿色经济。大力发展在线教育、智慧问诊、人工智能远程操作手术等,弥补专业人才和资金供给的不足。此外,西部地区应着力建设数字化人才培训平台和基地,积极培养具备数字化能力的各类专业人才。
(李佐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田惠敏: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