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聚焦

建得好 管得住 用得实

广西贺州市多措并举切实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 龚成钰 马一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坚持以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为抓手,通过强化项目推进、完善监督管理、严格分配使用,抓实抓好项目“建管用”,切实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跨越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为1.278亿元;全市746个行政村(含农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5万元以上,收入达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有308个、106个、36个。

强化推进

确保项目实施“建得好”

贺州市将利用中央、自治区、市、县(区)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项目统一纳入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库管理,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市级审定”步骤进行申报审核,组织财政、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7个部门开展项目论证、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把好项目入库立项关。同时,采取倒逼机制对项目进度进行定期通报、末位约谈。对未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采取专题调研、定期调度、现场办公等形式,逐一分解前期审批、招投标、施工许可、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8个环节的责任,追究“卡壳”问题。充分发挥项目所在乡镇就地就近监管优势,由县(区)集体经济办牵头组织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后盾单位对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在资金、政策、技术等方面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2021年,全市召开项目推进会或开展专题调研7次,覆盖32个乡镇79个项目村,有力推进项目实施。

完善监督

确保项目质量“管得住”

贺州市在广西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措施》,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制度,明确了项目立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项目验收、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实现项目全过程监管。落实专人负责制,对项目实行数据化管理,加强与扶贫(乡村振兴)系统有机衔接、实时共享,做到项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正在实施的项目,按照项目推进情况,每月将项目进度、资金报账情况等信息录入项目库。对实施完成的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档案”管理,做好后续档案完善和提升。同时,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落实、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等进行内部审计。在总结2020年市级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筛选出50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由县级组织实施,通过由县(区)审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或交由第三方实施、县审计局配合的形式开展项目内审工作。

严格分配

确保项目收益“用得实”

贺州市研究制定《贺州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试行办法》,明确收益使用范围和程序,指导全市746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和收益分配方案,按照提取公积金发展再生产、提取公益金进行公共事务管理、社员分红、其他分配的程序,合理规范使用集体经济收益。在全市61个乡镇(街道)全面推行“村财乡管”,开展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由村“两委”、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联席会对开支事项研究讨论,同时履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议。每半年至少公示1次项目财务收支、收益获得及分配情况等重要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有效确保了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

2021-12-30 广西贺州市多措并举切实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46199.htm 1 建得好 管得住 用得实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