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石川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以来,各地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出现表面化、同质化、形式化现象。据媒体报道,一些地区以对标先进水平为名,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改革措施,或是只管转发上级部门的意见或要求,造成了营商环境建设的纸面先进性。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越来越多的地方意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纷纷铆劲推出优化举措。你有硬措施,我有软服务;你主动服务,我无事不扰;你“最多跑一趟”,我“一趟不用跑”;你当店小二,我做贴心人……在措施发力之下,企业获得了便利,民众满意度也在攀升。不过,正如专业人士所称,也有一些地区不认真分析本地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不以本地区人民群众的需要为目标,而是简单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改革措施,流于表面化、同质化和形式化。显然,这样的营商环境很难达到兴业的目的。
营商环境有没有优化、优化到不到位,民众最有发言权。如果企业的痛点仍在、堵点横亘、难点不除,再对标先进有何意义?按说,向发达地区看齐,学习发达地区的优化措施,不仅不应该被诟病,还应受到鼓励和赞赏。但是,这也要看怎么学,是真心学还是走过场;是打着学的名义应付上上下下,还是知耻后勇、见贤思齐,这是有区别的。向发达地区学习,不能简单模仿,更不能做表面文章,而要真正以解决民众的实际困难为出发点。
“栽好梧桐树,自有凤凰来。”轰轰烈烈地推出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吸引了一批人才和投资者。但是,当慕名而来的人们发现相关措施只是徒有其名,那么,他们即便来了也会选择离开。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并不等于好的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是制度安排,也是一种生态。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这是经过现实检验的至理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