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西省运城市出台《运城市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在岗开展技术增值服务合理取酬的实施意见》,允许全市各级各类涉农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好本单位岗位职责的前提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合理取酬。
据了解,该项改革政策出台,畅通了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路径,激活了农技人员服务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动力,取得了农业增产、农技人员和农民增收的共赢局面,为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这项政策的出台打破了体制内农业技术人员不能兼职取酬的固有思维,打消了农技人员有想法但怕违规不敢付诸行动的顾虑,树立了鼓励引导农技人才服务一线的鲜明导向,为乡村振兴提供了人才支撑作用。今年5月份,夏县世邦农业供港蔬菜基地出现了严重的病虫害,通过我和同事们的科技服务,7月份,病虫害全部得到了控制,减少了100多万的损失。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合理取酬,提高了企业、合作社的收入,也能增加技术员收入,对农业科技推广是一个很好政策。”夏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裴青菊说。
目前,运城市农业科技人员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178人,服务不同类型企业124家,按照1:9,2:8等不同比例,农技人员预期增量分成平均3000元左右,共计33.51万元。(杨青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