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庆国
民生无小事。为使民生实事更贴近民心、符合民需,2017年11月,深圳市福田区人大审议通过《福田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民生实事办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8年初正式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这一改革举措,得到广东省、深圳市人大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并被评为2018年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相关工作经验先后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广东省委、广东省人大等宣传推介。
按照深圳市的部署,从明年起,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将在全市各区推开,2022年市、区两级全面实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作为特区中的特区,福田区人大又在积极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2.0版改革方案。
创新工作机制
打造民生幸福标杆
福田区人大探索创新人大代表履职机制,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改变了过去民生实事由政府“一人划船”为现在“众人划桨”,使政府工作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走出一条民生实事由民做主的新路子,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致力在先行中做好示范、当好标杆。
深康学校、安托山小学和岗厦小学3所新建及改扩建学校建设,是2019年1月15日福田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全体人大代表通过票决确定的20件年度民生实事之一。经过一年的跟踪监督,3所新建及改扩建学校相关配套已基本完善,教职工队伍配置到位,合计增加学位4170个。
三年来,福田区人大共征集整理民生实事项目建议483个,从经过多轮筛选论证提出的79个候选项目中票决出民生实事项目60个,项目完成率均为100%,人大代表对项目效果票评平均满意率超过90%。通过实施民生实事票决制,有效地解决了一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民生问题,提升了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先行先试,率先探索。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要“在党的领导下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同年12月,广东省人大印发《关于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在全省部署推广实施。2020年2月和10月,深圳市人大先后印发《关于在深圳市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意见》和《深圳市区级人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指引》,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加强创新,探索符合本区实际经验的做法,为全市普及和提升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提供样本”。
作为全省、全市率先开展票决制工作的城区,福田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把握票决制工作的核心要义,有责任、讲担当,正在原《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深化和完善这项改革措施。
改革不停歇
扬帆奋进再起航
自2019年11月起,福田区人大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思路,并通过向深圳市人大相关工委沟通汇报、承办全市票决制工作交流推进会、听取专家学者意见、赴票决制工作发源地宁波考察学习等方式,组织深入研讨,听取各方意见,经过不断修改、逐步完善,已形成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的2.0版改革方案:
——维护党的核心地位,更好地体现党的领导。主动将此项工作申报列入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并专门征求区委意见。探索特定征集,把经区委原则同意的部分重大民生项目纳入票决制轨道,通过合法程序和民主办法,将党委意图转化为人民意愿;
规范候选项目审议程序,要求候选项目应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规定票决、票评结果均由区人大常委会向区委报告,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以人民为中心,更好地体现尊重民意。在总则部分,规定应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保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征集方式,进一步扩大征集的广泛性和覆盖面,探索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全年常态向群众征集项目建议、组织人大街道工委在集中征集环节有针对性地听取群众意见;
优化筛选论证工作机制。明确筛选论证程序,区政府集中征集形成的初选项目、特定征集的重大民生项目,均要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征求意见;
拓宽监督渠道。区人大常委会成立的监督小组可以邀请部分专家、群众参加,项目实施进度和跟踪监督情况在信息化平台上公布,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
——强化责任担当,更好地体现统筹兼顾。主要在三个层面体现:在整体统筹层面,强化人大统筹作用,由区人大常委会统筹筛选论证工作并提出候选项目建议;
在人大自身工作层面,除另有明确要求的情形外,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都将尽量围绕票决制工作这一主线统筹安排;
在民生实事项目层面,明确候选项目筛选论证工作按照分类筛选、合理可行、急重优先、综合平衡的原则开展。创新分类票决方式,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分为十个类别,在表决票上注明每个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所属类别,投票表决时要求原则上每一类别至少选1个候选项目,对于群众呼声较高、需求比较急迫的类别可以多选,但所选候选项目总数不得超过票决办法规定的数量,既确保兼顾到每一类民生需求,又体现回应民需、有所侧重,进一步提高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发挥代表作用,更好地体现代表主体地位。征集和筛选环节,常态征集由人大代表具体开展,政府集中征集和特定征集的项目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
项目票决环节,票决7日前组织人大代表预先审议候选项目,必要时可组织实地考察评估,解决大会期间候选项目审议时间不长、审议不够充分的问题。大会期间分团审议时,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回答人大代表询问,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审议;
过程监督环节,逐项成立以人大代表为主体的监督小组,明确项目无法按计划完成的应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跨年度完成的项目应跟踪监督至项目完成,保障人大代表监督权;
效果票评环节,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提前7日发给人大代表,以便人大代表全面了解所有项目,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保证工作实效,更好地体现效果导向。丰富监督方式和内容,明确将民生实事纳入区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通过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的督促检查;
增强监督刚性。项目无法按计划完成的,区人大常委会将采取专题询问或质询方式进行审议。跨年度完成的项目应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情况,接受区人大常委会满意度票评;
建立奖惩机制,强化票评结果运用。明确对项目按计划完成的、票评总体满意率高的,均予以绩效加分。通过奖惩机制,进一步增强制度刚性和监督实效,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创建工作制度,更好地体现守正创新。根据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规定和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福田区实际,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项目征集方式、筛选论证机制、分类票决方式、票评结果运用奖惩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均为原创,且尚未在国内其他地方发现相同做法。
调整征集要求,将跨年度项目纳入征集范围,但要求明确年度目标。将项目差额比例从原办法“不低于20%”改为“20%—50%”,适当增加候选项目数量,扩大选择范围,保障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更加充分、有效。
优化设计票决选项。票决只设“赞成”选项,不设“反对”“弃权”等否定性选项,票决时只需选出必须实施的项目,其他项目由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