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山西出台最严“特别规定”遏制煤矿事故

煤矿发生较大事故一律提级调查

本报讯 记者田孔社报道 为遏制煤矿事故发生,维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山西省制定出台的《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按照《特别规定》,煤矿生产建设工程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等13种情形,将一律依法停产整顿;煤矿违规开采各类煤柱,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3种情形,将比照事故调查处理。

《特别规定》明确,煤矿发生较大事故一律提级调查;生产矿井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必须按要求进行智能化改造;省属国有企业控股煤矿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责令煤矿上一级公司总经理就地辞职,并严肃追责;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责令煤矿上一级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就地辞职,并严肃追责。

今年以来,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稳中有险、稳中有忧。特别是进入10月份以来,全省连续发生3起较大煤矿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特别规定》从矿井设计、生产布局、灾害治理、现场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严厉措施,对煤矿严重违规、冒险作业等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置。

2020-12-01 煤矿发生较大事故一律提级调查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32839.htm 1 山西出台最严“特别规定”遏制煤矿事故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