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如果明明不能食用,却标注“食用级”,这就涉嫌虚假营销。商家之所以给商品打上“可食用”的标签,是摸准了消费者追求“纯天然”的心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享受科技进步的同时也对吃穿用的商品变得警惕,尤其是对以添加剂为代表的现代化学,感到忧虑甚至害怕。有些商家就利用消费者这种心理,“投其所好”地加以宣传包装。其实,添加剂并不必然有害,而正如专家所说,未经过认证的“天然”或“有机”产品,反倒可能存在隐患。这虽然涉及公众科学素养问题,但是不可以作为商家提供片面真相,进行概念性营销的理由。
半岛网:商家炒作“食用级”护肤品,无非是想暗示消费者,既然都可以作为食品食用,用于护肤一定更没有问题。这纯属一种误导。化妆品与食品“风马牛不相及”,二者使用部位不同,吸收成分不同,所用原料及产品指标要求、禁限用要求,所执行的规范、检验标准均不一样,并不是食品级产品用在护肤方面就更安全。有关部门应尽快修改相关规定,将“可食用”列为化妆品禁用语,防止忽悠消费者。广大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科学选购,不被商家牵着鼻子走。
沧州新闻网:公众的科学素养有待提高,但商家不能因此钻空子,提供“片面真相”,进行概念营销。“食用级”护肤品是一种套路营销,其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说明,给监管带来了挑战。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加大监测力度、加大宣传力度,从专业角度对消费者进行及时提醒。公众也要提高科学素养,不被概念营销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