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任丽梅
上海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已正式启动。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办9月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白廷辉表示,此次“综合改革”将全方位探索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集中各类优势政策推动国资国企成为落实国家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成为推动上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充分发挥改革的集成、联动、辐射效应。同时,上海将全区域营造有利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生态环境,打破“属地”政策管理原则,不仅上海本市的地方国有企业可以享受综改试验政策,驻沪中央企业、其他地区驻沪国有企业也可以参照执行相关政策进行改革。
推动国有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悉,按照《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综改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 到2022年,上海市将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系列成果,建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形成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国资布局,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构建符合市场规律的企业经营机制,基本完成竞争类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力争1/3的企业集团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竞争优势和知名品牌,1/3的企业集团具有领先国内同行业的综合实力和特色品牌,1/3的企业集团具有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资源配置能力和优质服务品牌。
白廷辉介绍,《综改方案》从完善国资管理体制、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等7个方面提出了26项改革举措,重点是推动国资监管机构改革更深一点,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更活一点,国企改革动力活力更强一点,国企发展能级提升更快一点,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更实一点,切实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为了确保《综改方案》落地见效,上海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目前,共形成了20余个改革项目的具体操作方案,涉及国资布局、产业整合、企业分类、整体上市、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等领域,正在逐个推进。
未来,上海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做强做优做大做实国资国企,推动国有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中,在国资布局上,80%以上的新增投资集聚在关键核心产业,80%以上的国资集聚在重点优势企业集团。
分类改革同步推进 构建三大动力机制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是此次改革的亮点。白廷辉表示,以往在企业改革过程中,比较注重市场竞争类的企业,这次是市场竞争类、金融服务类、功能保障类三类同步推进,同步进行总体安排。在三大动力机制方面,加强赋能赋权,给企业进一步授权放权;结合服务企业,为企业进一步增效减压;加大激励约束,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同时,在原来职业经理人试点基础上,还要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深化。
据了解,上海国资国企综合改革重点是构建“赋能赋权、激励约束、增效减压”三大动力活力机制。其中,法人治理赋能赋权,优化股东事务管理,完善常态化信息交流、董事履职和董事会年度报告等工作制度,充分落实董事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考核评价、薪酬分配等权利;激励约束分层分类,坚持“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推进多层次、广覆盖、各类型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服务企业增效减压,研究制定鼓励改革创新、加快发展的容错纠错免责机制。
同时,积极推进“优化、强化、深化”三大领域改革。其中,优化完善企业分类授权分类考核。根据国资战略布局调整和发展目标,将原来的“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调整为“市场竞争类、金融服务类、功能保障类”,并在分类授权和考核上细化完善。强化功能保障类企业持续发展机制建设,在功能保障类企业建立渠道畅通、平衡发展的投融资体制,推动总分架构、匹配资源、规范管理,实现专业高效运营。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发展,科学准确界定市政府、市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权责边界,进一步发挥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促进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的功能作用。
服务国家及本地战略 加快自身发展
优化国资布局结构是上海此次改革的重点。白廷辉认为,国资国企要在服从服务国家及本市战略同时,找准定位加快自身发展。未来,上海的国资国企要服务“3+1”战略支撑,主动参与自贸区新片区建设,全力参与科创板和注册制,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地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各项任务。此外,继续发挥国资国企主力军作用,实施“4+1”品牌战略,助力“五个中心”建设,保障“六大民生”发展,打造一批在全球产业发展中具有话语权和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在城市更新、基建设施、公共交通、绿色环境、健康养老、文卫体旅等方面发挥“城市底板”的功能和作用。
白廷辉强调,上海将着眼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一盘棋,构建国资整体监管大格局。加快市属国企与中央企业、其他省市国企联动合作,推动央企功能总部和业务板块落沪;鼓励市属国企与其他省市国企开展联合重组。推动“直接监管、委托监管、指导监管”同频共振,健全全面预算、资金集中、风险预警、内控建设、信息化“五位一体”管控体系。
另外,上海将支持“双百企业”综合运用政策工具,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扩大员工持股试点,突破户数、企业层级、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与所在企业集团交易比例等“四个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