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专题

着力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深圳福田区以薪酬与绩效改革提高经营积极性,以改革多头监管,厘清公司治理主体,以改革股份合作公司内部机构与人事设置建立现代企业治理基础,为城市中心区集体经济发展探索新路

□ 本报记者 叶仕春

□ 郑杳勤

深圳福田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是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成立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区委、区政府的悉心呵护与高度重视下,各公司均平稳健康发展。近期,福田区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大力推动集体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为城市中心区集体经济发展探索新路。

稳步发展

集体经济长袖善舞

福田区是深圳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区内有上步、环庆、岗厦、皇岗、水围、渔农、石厦、新洲、沙尾、沙嘴、上沙、下沙、上梅林、下梅林、田面等15家股份合作公司。截至2017年,15家股份合作公司占地面积278.26万平方米,股民1万多人,村民近2万人,总资产达80多亿元,年总收入超过12亿元,股民人均分红4万多元。

改制以来,在福田区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得到了快速发展,呈现出四大亮点:一是资本投资:上步、水围、石厦、上梅林、下梅林和田面6家公司参股银行金融机构,取得较好收益,其中,上步公司资本投资已实现跨省发展;二是异地产业园:石厦、沙尾、沙嘴、上沙4家公司在深圳沙井及石岩、惠州、东莞、开平、合肥等地投资开发了异地产业园,一举突破本地资源极度匮乏的发展瓶颈;三是物业改造:通过推进物业改造升级,建成了皇岗世纪商务中心、石厦新天世纪商务中心、下沙京基滨河时代、岗厦深圳中心·天元、下梅林虹湾、沙咀红湾一号;四是服务配套CBD:皇岗、岗厦、新洲、石厦等公司利用地理优势,以优质商住大楼、酒店为CBD中心区提供配套服务。

勇于改革

谋划集体经济新局

股份合作公司是深圳农村城市化的产物,同时也是具有农村特性的城市集体经济组织。对福田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而言,目前还主要是以土地为纽带的居民福利企业,主要还是依靠单一形态的物业出租收入,主要由原村民及其子女组成公司运营团队。城市化浪潮下,公司以及村民物业组成的城中村,安置了福田区60%左右的外来人口,大约有近百万人口。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能最科学、最有效、最能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在其体系下,法人、组织及管理三大制度确保企业现代化运营。福田区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集体办”)作为股份合作公司的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公司向现代企业管理机制靠拢。今年以来,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大胆改革,相继出台《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改革调研报告》《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体系改革指导意见》,以薪酬与绩效改革提高公司经营班子积极性,以改革多头监管局面厘清公司治理主体,以改革股份合作公司内部机构与人事设置建立现代企业治理基础。

改革薪酬与绩效体系,增强公司经营活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发展,传统落后的层级薪酬分配方式已不适应现实需要,主要体现在经营班子无动力、村内优秀人才留不住、外面专业人才引不来、内部员工主动性不足等方面。公司内部缺乏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的薪酬机制,经营好坏不与薪酬挂钩,经营人员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

今年8月,福田区集体办印发《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体系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各公司结合实际积极推进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体系改革。《指导意见》推行增量改革,设立“新增利润”奖励,激励经营班子积极拓展“转型发展项目”,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年终述职、考评制度,工资高低、奖金多少以公司绩效说话;设立届满、退休高管经济补助金,鼓励公司高管忠诚服务。《指导意见》通过薪酬与绩效体系改革,提高公司高管的待遇,激发公司高管干事创业的热情,在当前情况下,有利于促进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改革多头监管局面,厘清公司治理主体。目前区、街道、社区各个层级以及区相关部门都对股份合作公司进行监督、指导。社区工作站参与公司决策和经营班子选举,负责公司党建工作,同时还监督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等执行情况;街道办承担集体资产监管、“四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运行监督,“四会”人员备案与考核、监管平台运行,监督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以及消防安全工作;区集体办作为集体经济发展指导部门,负责政策法规落实、股份合作公司制度建立、资产监管、经济发展指导等诸多事务。其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监管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基层治理工作。

大胆建议

打牢公司治理基础

目前,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均由区、街道、社区三级对其进行管理,但这种模式并不适合福田区。考虑到只有15家股份合作公司的实际,加上街道办未设立专人专岗管理股份合作公司,《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改革调研报告》建议,将街道办集体资产监管、“四会”运行监管等几方面职责全部移交集体办,以提高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建议党建工作行业化。建议通过在集体办设立区股份合作公司联合党委,直接管理股份合作公司,最大程度发挥和强化党在集体经济这一独特行业内的领导作用。

建议监督管理扁平化。由多头管理变成一家专门机构专业化管理,省去中间环节,政策措施的执行、监督管理的直接、股份合作公司的意见反馈更为便捷有效。

建议业务指导专业化。集体办汇聚的各方专才以及外请的专家团队,可以跨越股份合作公司的有限视界,在企业转型、经营管理制度设计、投资方向、融资等方面给予专业建议和帮助。

改革内部机构设置,打牢公司治理基础。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其中包含合理的部门划分及清晰的部门岗位职责。在政企社企不分的现状下,福田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均不同程度存在部门众多、因人设岗现象。家族化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性导致多人一岗、人浮于事,由此降低了企业劳动生产效率,阻碍了公司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福田区出台《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集体办指导股份合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梳理公司组织架构,制定部门岗位职责。该《指导意见》对组织结构优化、职位岗位总体控制、岗位优化、入职批准程序以及不安排入岗都做了严格规定。目前,各家公司正大行岗位职能培训、提升员工综合能力之举,实现以岗定人。

福田区集体办负责人表示,15家股份合作公司所在的城中村为福田区改革创新发展做出过历史性贡献。改革再出发,福田区将继续高擎改革创新大旗,积极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向现代企业管理机制迈进,让集体经济成为中心城区一道亮丽的风景。

2018-12-10 叶仕春 郑杳勤 深圳福田区以薪酬与绩效改革提高经营积极性,以改革多头监管,厘清公司治理主体,以改革股份合作公司内部机构与人事设置建立现代企业治理基础,为城市中心区集体经济发展探索新路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7189.htm 1 着力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