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我从国务院扶贫办派驻到甘肃省渭源县田家河乡香卜路村,渭源县是国家级的贫困县。所以我想从贫困村,尤其是贫困村村两委以及贫困村村民的角度谈谈怎么看待我们的光伏扶贫,为大家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一点思考。
贫困村基本以农业为主,以务工为辅,这是整体的经济状况。个人认为,务工其实是最有效的脱贫致富方式。但为什么贫困村村民不愿意去呢?因为他们舍不得,他们对土地的依恋和对土地的感情太重,外面工资比土地收成高,他也会说地里不种太可惜了;因为他们离不得,形象地说“老婆、孩子热炕头”,他们不愿意去大城市,宁可在家里待着。
另外,对于贫困村村民来说,收入有限,支出无限。收入有限有四个原因:一是主要以种养为主的整个产业处于低端,基本到不了县一级的市场,在村里面就被完全收购了;二是灾害重,香卜路村去年遭遇了旱灾,今年又是涝灾,基本上每年减产在30%~40%,今年灾害特别严重,导致收入直线下降;三是价格波动特别大,尤其是中药材,每年的波动基本上在1元~5元,相对于药材价格来说,这个波动对农民收入来说影响特别大;四是中药材因为存在导差的问题,种得越多,土壤消耗肥力越大,所以导致收入也在下降。
如此的收入面对的支出是什么呢?在农村,其实一两块钱的账农民都算得很明白,两块钱就可以买一包烟,但是农民面对的可能是几千元、几万元的大型支出(生病、意外、上学、婚丧嫁娶等)。这样一个收入面对这么多的支出,如果从产业角度来讲,在短时间内、脱贫攻坚期之内实现存量加减乘除的改革其实难度很大,光伏电站就不一样了,它是一个增量,对于农民自身的改造和自身的提升要求比较小,所以对贫困村的改变是立竿见影的。光伏具有比较稳定收入的优势,光伏电站落地到村里面,可以解决贫困户散懒、内升动力不够、分配不均等难题,好处显而易见。
与此同时,光伏电站建成以后,一旦收归村集体以后,村两委说话、办事就硬气了,就不会出现组织涣散或者村两委的话语权减弱。所以涉及为什么国家要求把光伏电站收归给村集体,而不要求企业入股,因为一旦有了这些钱以后,从分配的角度来讲,村两委就能够把村民调动起来、组织起来。只有把村民调动起来、组织起来,我们党和政府在基层才会有威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