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文根
近日来到某地一家餐馆就餐。餐馆面积不大,生意却很火爆。但一进餐馆,一股强烈的烟味扑面而来。大厅10张桌子,都坐满了客人,其中有6桌的客人在“吞云吐雾”,而墙面上就贴有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
当然,打折扣的还有城市养犬管理。虽然多地在立法上都曾施出“重拳”,但是许多居民小区内,不办养犬证,不拴狗链,犬只随地大小便,甚至一些烈性犬、大型犬公然在小区出现等现象已成常态。
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比如河湖边虽有“禁止游泳”的牌子,但依然有人下河“畅游”;垃圾桶上面明明标注了分类,许多人仍是随意扔放……一边是明确的禁令或提示,一边是对禁令的熟视无睹,看似很不和谐的现象真实出现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甚至对此“见怪不怪”。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目前,我国有法律250多部、行政法规700多部、地方性法规9000多部、行政规章11,000多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诸多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有了法律的坚强保障。但是,“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的有效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尤其是民生领域立法,由于一些单位和个人搞“消极对待”或者搞“变通执行”,一些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没有进行有效追究,法律的实施与党和人民的期待还有不少差距,最终的代价是法律权威的动摇,政府公信力的透支以及绝大多数人合法权益的受损。
有法不依等于无法。严格执法是对立法成果的最大尊重,也是最有效的普法方式。而这就需要从点滴做起,久久为功。只有从群众最关心的地方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钉钉子”的精神抓法律的实施,让守法者畅行无阻,让违法者寸步难行,群众才能真正拥护法律,真诚信仰法律,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才能真正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合力推动法治中国巨轮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