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高信 范 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更大决心和气力抓好改革督察”。陕西省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追赶超越目标,围绕“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区”,坚持改革方案、改革落实、改革效果协同并重,自始至终把强化督察作为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的金匮利器,建立健全分级督察机制,夯实督察责任,加大督察力度,真督实察、严督细察、执纪问责,全面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着力提升改革的含金量和群众的获得感。
聚焦难题真督察
坚持问题导向是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的“牛鼻子”。陕西省委紧扣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施工高峰期、任务落实攻坚期的实际,正视压力传导不足、市县两级统筹协调不够、改革试点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难题,统筹谋划、强化落实,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高位推动,建立完善督察落实机制。改革督察坚持目标导向、制度保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出台《陕西省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办法》,明确督察原则、内容、方式、程序和结果运用,健全督察工作制度,完善督察体系,构筑起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督察工作格局。坚持工作部署、方案制定、统筹协调并重,督办、督察、落实多维发力,集体约谈各市(区)委书记,督促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各专项小组、省委改革办对督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基层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一对账、找出症结,提出对策、立行立改,对落实难度大的改革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改革实效。
多法联动,推动任务落实到位。改革督察坚持眼睛向下看、脚步向下迈,督察主体着力夯实专项小组、市(区)和主责部门责任,各专项小组、各市(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督察,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督察;各部门组织自评自查,分级分层抓好各项改革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督察方法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随机选取督察地点和访谈对象,虚心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着力查找影响改革落实的“痛点”“堵点”。结果评定坚持“下评上、民评官、社会评机关”,对各市(区)、各部门改革情况开展民意调查和季度点评,改革成效让实践检验、基层评判,经得起历史考验。
动真碰硬,直面焦点难点问题。改革督察坚持从问题入手、由问题开路,重点做到“六看”,即看主体责任是否夯实、看方案制定论证程序是否科学完备、看进度质量是否符合时序要求、看矛盾问题是否协调解决、看改革成效是否达到预期、看基层群众是否满意。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省委改革办向13个省级部门下发了督察整改通知书,对任务进展缓慢的17个省级部门24项任务下发了督办函,向各级各部门印发改革进展情况通报,摆情况、找根源,提对策、促整改。截至2017年10月底,省市两级累计开展督察80多批次,下达各类整改督办书260多件,有效发挥了改革督察打通关节、疏通梗阻、推动落实的作用。
强化运用,牢固树立正确导向。改革督察坚持督考一体、考用结合,在考核力度上,坚持把督察作为考核内容和硬约束,加大对省直部门考核赋分权重,实现78个部门改革任务全覆盖;在创新方式上,坚持开门搞考核,市(区)采取分组循环不交叉方式打分,省直部门引入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参与评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映各地各部门改革实绩;在树立导向上,将督察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发现人才、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用足用活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把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敢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和引导各级干部争当改革促进派和实干家。
突出重点细督察
突出重点、典型引领是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的有效之举。陕西省委按照中央“四个有利于”和“三个优先”要求,紧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紧盯事关发展大局、带动作用强的重大事项推进改革,啃最硬的骨头、攻最难的山头、拔最紧的钉子、求最大的成效。
以上率下,领导带头狠抓督察。省委主要负责人坚持把督察作为发现问题、打通关节、纠偏正向、转变作风、推动落实的重要举措,亲自审定年度督察方案,确定督察重点,部署改革督察工作。实施省级领导领衔推进重大改革项目制度,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认领压力最大、困难最多、情况最复杂的改革任务,对脱贫攻坚、环境整治、自贸区建设等改革深入一线督察落实,做到重点督察和整改复查、明察和暗访相结合。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改革情况汇报,检查专项小组、各市(区)改革工作成效,把责任和压力传导给各级一把手,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
常态长效,拓展拓宽督察广度。紧扣督察常态化,聚焦督察长效化,对当年需要完成销账的改革任务和省级领导领衔推进的重大改革事项,实施项目化、目标化和责任化管理,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年终总评。省委改革办加强和主责部门沟通衔接,上门督办对接,采取深入调研、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进行协调,对改革任务推进缓慢、质量不高的部门下发督办函,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落实。
多措并举,强化精准督察深度。采取改革办与督查室统筹督、主责部门主体督、专项小组专题督,点面结合、多管齐下,强化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督察落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聚焦聚神聚力打通落实“最后一公里”。2016年到2017年10月底,对全省整改落实中办二次回访调研反馈问题建议、破解八大难题实现追赶超越、商事制度改革、“多规合一”试点、立案登记制改革等40多个重点事项进行了专项督察,不留情面、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地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印发报告通报督察情况,交流经验,吸取教训,深化工作;对矛盾较多的地方逐事逐项督察督办,挖掘深层次问题,找准问题成因,一督到底,狠抓落实。
创新方式,凝聚社会监督合力。既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阶段的督察,更注重落地后的效果评估,真正做到过程与结果的统一。坚持开门搞督察,鼓励社会参与,广集各方智慧,形成内外监督合力,让改革督察这个“杀手锏”更有杀伤力。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借用社会智库力量给改革“找茬”,改变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两张皮”现象。把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省追赶超越季度点评,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每季度向政务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群众开展随机问卷调查,各市(区)、部门排名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在陕西电视台、《陕西日报》公开发布,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真督实察再发力
党的十九大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为将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了根本遵循。面对新形势、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必须始终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厚植发展优势,奋力追赶超越的关键一招,投入更大的精力抓督察落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效,确保中央各项改革举措在陕西落地生根。
深化认识,增强改革督察责任感紧迫感。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真正解决了思想上的认识和重视问题,才能积极进取、主动创新,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干事创业的强烈诉求开展行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省委作出“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的总体部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深入学、反复学、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认真查找思想意识、理论认识、精神状态上存在的差距,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增强改革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扬改革旗帜、保持改革定力,勇于担当、敢于负责,锲而不舍接力推进,强化督察狠抓落实,以改革新成效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的新篇章。
凝心聚力,增强改革督察整体性协同性。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紧盯追赶超越目标,紧扣改革方案协同、落实协同和效果协同,统筹谋划、压茬推进,理清重大改革逻辑关系,抓好各领域、各环节改革之间的衔接配套,不搞“单兵突进”,打好“组合拳”,促进各项举措在政策上相互配合、实施中相互促进、成效上相得益彰。发挥部门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上下联动、条块互动、相互配合,推动改革举措精准对焦、协同发力,激发改革的“联动效益”和“共生效应”。
抓点扩面,发挥试点带动落实作用。把抓点示范作为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工作统筹,开展差异化探索,聚力抓好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类试点,建立健全动态调整与退出机制,以抓点示范带动整体改革。把可复制可推广作为基本要求,把宣传作为提高群众对改革知晓率和获得感的重要手段,重视宣方式创新,总结提炼、积极推介典型经验,扩大改革的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让“盆景”变成更多“风景”。
科学实施,切实抓好改革督察落实。落实改革督察分级责任,坚持日常督察、重点督察、定期督察相结合,过程督察与年终考评相挂钩,推动改革督察常态化。开展信息化督察评价,发挥“互联网+改革”平台作用,督察依据、记分方法、改革进展平台统一发布、实时监测,实行督察全链条信息化。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亲自督察,以上率下、汇聚合力,推动改革督察长效化。突出重点,特别是对生态环保、精准扶贫、市场环境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事项较真用力,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全力推进改革落到实处、彰显实效、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