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改革网作者:苏琬婷时间:2026-07-28
本网讯 7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在蓉召开,《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迎来二审完善。本次二审稿立足四川深度老龄化省情实际,吸纳基层调研成果与人大代表建言,进一步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体系、细化人才保障举措、完善基层服务供给与行业监管内容,持续补齐全省养老服务法治短板。

记者了解到,四川已全面迈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保障任务繁重。截至2025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2150万,占总人口25.85%;65岁及以上人口1530万,占比18.39%,老年人口总量位居全国第三。全省老龄化呈现基数大、程度深、增长快、负担重的显著特征,6个市州位列全国老龄化程度前十,农村老龄化率较城镇高出10个百分点,预计2035年全省老年人口将突破2500万。当前,全省养老护理人才缺口较大,城乡养老资源配置不均、山区养老适配性不足、行业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亟待通过立法加以规范破解。
此次参会代表长期扎根高原藏区、大小凉山彝区、川东乡村、城镇养老一线,结合一线实操经历,围绕监管优化、山区养老、人才保障、居家服务等提出务实修改意见。
高原养老方面,格西王姆深耕养老一线17年,提出平原集中式养老中心不适合高原山区,建议允许三州改造闲置房屋设立小型乡镇养老服务点,主打日间照料、上门巡访,不长期收留老人,配套村级互助模式,防止设施空置浪费财政资金。阿坝、甘孜等高海拔山区护工队伍特殊,年长护工文化低、不会电脑,难以考证拿补贴,她希望条例给予民族地区政策弹性,给实操优秀、长期在岗但无法持证的护工设立单独在岗奖励,并规范劳务外包管理。
在养老医疗配套层面,山区老人看病不便。对此,格西王姆进一步建议,条例草案应规定乡镇卫生院定期上门为敬老院老人体检、管护慢病,同时简化养老院医务室审批流程,打通山区医养结合渠道。
乡村养老层面,马边代表乔进双梅建议探索盘活村集体闲置房屋,建设村级互助养老幸福小院、日间照料点,将传统基层养老模式纳入法定互助养老体系,破解山区村级养老阵地建不起、养不住的现实难题。
同时建议将老人护理保险向山区试点倾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县级医疗机构将康复护理、慢病养老服务下沉到基层一线,打通山区失能老人居家医养的“最后一公里”。
扎根川东乡村16年的胡晓玲代表聚焦分散特困老人治理痛点,明确山区特困分散供养老人管护权责与死后资产处置机制,补齐政策空白,规范山区特困养老管理、夯实基层治理、提升山区养老服务质效。
城镇基层领域,省人大代表肖华结合昭化区调研发言,当地老龄化程度深,全区仅42名养老护理员,专业力量薄弱。她建议增设农村养老护理专项补贴条款,对长期在乡镇、村级养老站点从业的护理人员,发放岗位、工龄双重补贴,薪酬标准与技能等级、服务年限强制挂钩。明确农村特困、低保、失能、留守老人实现应改尽改、全额补贴,普通低收入农村老人阶梯式补贴,落实“一户一方案”。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菲表示,本次审议将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法定程序推进三审相关工作,力争条例按期审议出台,推动四川省养老服务事业加快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发展轨道。同时,要求民政厅以高效率推动养老服务重点任务落地,以高标准落实养老服务各项工作,用心用情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 苏琬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