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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大市场壁垒整治持续见效,巩固整治成果补齐隐性管控短板

来源:半月谈作者:时间:2026-07-09

2026年7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6年上半年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专题新闻发布会,集中复盘全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及市场壁垒整治阶段性成果,为下半年统一大市场纵深建设明确攻坚方向。

发布会披露,上半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围绕加强监管执法、深化平台治理、强化源头规范等方面已部署开展16项专项行动,明确39项预期成果,整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全国市场整治成效显著,纵深治理聚焦隐性深层短板

从全年整体成效来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公平竞争整治工作稳步推进、落地成效。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情况的报告》,系统梳理了现阶段改革成果,各地破除地方保护、清理显性市场分割、规范粗放式行政干预的举措落地有力,以往普遍存在的公开市场封禁、直白准入排他等显性乱象,已经得到系统性整治和规范,全国市场要素自由流动、主体平等竞争的良好态势基本形成。

但值得注意的是,统一大市场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显性问题的有效整治,并不意味着市场治理实现全方位闭环。在整体环境持续优化的背景下,随着治理工作走向深入,部分下沉民生领域存在的诸多隐蔽性强、形式变通、不易排查的变相行政手段干预问题,开始成为影响市场治理质效的细微堵点。

其中,与群众日常出行密切相关的共享电单车行业,此类变相行政干预、隐性壁垒设置问题表现尤为典型,是当前纵深整治阶段需要重点关注、精准规范的民生领域,也是接下来精细化监管、纵深化整治需要攻坚的核心方向。

行业治理整体规范,局部变相干预乱象仍需精准纠治

事实上,经过全国多轮专项整治,共享电单车行业公开化、粗放化的市场封禁、直接准入限制等显性违规行为,已得到常态化规范整治,整体治理秩序稳中向好,市场化、法治化发展基础持续夯实。但部分基层治理路径依赖尚未彻底破除,在摒弃直白违规管控模式后,转而以常规监管、行业规范为外衣实施变相干预。这类治理方式看似合规稳妥,实则规避法定监管规则、触碰公平竞争监管底线,实质性设置市场准入约束、破坏行业公平竞争格局。

这一行业隐性问题的逐步凸显,正在得到各地司法监管实践的印证。今年6月,宁夏高院联合多部门发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典型案例》,其中专门收录了共享电单车行业相关纠纷案件,针对性梳理纠治地方变相限定运营主体、设置排他性准入等隐性管控问题,这一案例作为宁夏首例反垄断行政案件,极具代表性。同时,地方代表司法案例的陆续通报,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共享电单车行业的变相干预乱象具有一定普遍性,也是全国专项整治重点聚焦的基层细微短板,亟需依托常态化治理进一步规范完善。

结合各地治理实践来看,行业变相干预乱象呈现多元化、隐蔽化特征。部分地方依托会议纪要、内部工作文件等非正式行政载体,直接划定属地独家运营主体;或以政企便民合作为由,签订专属合作协议授予企业排他性经营权限。还有地区以公开遴选、专项比选的形式划定准入企业范围,以市场化程序为外衣固化属地运营格局,形成形式合规、实质限制竞争的治理效果。同时,少数地区以行业总量调控、秩序规范为名,变相设置车辆投放准入约束,甚至越权创设特许经营资质,此类无上位法支撑的变通举措,均属于典型的隐性变相市场干预行为。

针对此类民生行业隐性治理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共享电单车反垄断典型判例划定了清晰司法红线,统一了全国治理标准。判例明确,各类依托合规外衣实施的变相限定交易、排他准入、配额管控等行为,只要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均属于妨害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违规行为,为各地精准纠治行业变相干预乱象提供了权威法治支撑。

坚守整治成果、深耕精细治理,赋能民生行业长效健康发展

当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公平竞争专项整治已取得阶段性丰硕成果,市场整体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民生领域细微隐性问题,是行业治理纵深推进过程中的正常阶段性现象,也是后续精细化治理的重点方向。各地需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并行,在持续巩固市场整治成效的基础上,聚焦共享电单车行业变相干预、隐性壁垒等细微短板,开展常态化自查自清、长效规范整改。

通过全方位破除行业变相市场壁垒、优化法治化监管体系,充分释放共享出行行业市场化竞争活力,推动业态持续回归普惠民生本源,在维护城市治理秩序、保障群众便捷绿色出行的同时,助力绿色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夯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基层民生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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