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鲁木齐晚报作者:张梦婷时间:2026-03-27
3月26日,市教育局公布2026年全市中小学春假安排。
结合我市春季气候特点及节假日分布情况,今年春假以“错峰有序、安全优先”为核心原则,分区域错峰实施,不再实行全市统一放假。
米东区、经开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春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3日;天山区、沙依巴克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春假时间在4月29日至4月30日。全市辖区中小学(含中职)统一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全市初三、高三年级毕业班学生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安排1天假期,全市统一时间为4月30日。
教育部门鼓励学生利用春假开展自然探索、劳动体验、人文传承类实践活动,依托乌鲁木齐市自然生态、历史文化与科技体育设施,组织开展主题研学;同时,倡导家长利用弹性休假时间,陪伴子女参与户外运动、文化体验、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增进亲子情感交流,营造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此外,教育部门要求各中小学校提供校内基础托管“兜底”服务,严格规范春假期间的作业管理,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切实为学生减负,让假期回归快乐充实的本质。(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张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