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改革网作者:刘晓鹏时间:2026-03-26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预决算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是实现人民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制度通道。江西省宜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守好民生家底的“法定关口”,履行好对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核心职责,积极探索县域财政监督“微改革”,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财政资金分配全链条,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通过法定程序将县委关于生态保护等民生保障决策部署转化为预算安排,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符合群众需求,正是人大作为“四个机关”的职责所系。从宜丰县人大工作实践来看,2025年我们推动建立财政中期评估机制,将监督方式从“年终决算事后监督”升级为“年初零基预算、年中中期评估、年终决算审查”模式,成功实现了“年初大会定盘子,年中常委会盯进度,年底人大代表抓结果”的监督闭环,全年梳理政策328条,清理退出或整合优化政策49条,压减各类支出3.65亿元,统筹沉淀资金优先用于教育、医疗、水利等民生重点领域。
近年来宜丰县预决算工作不断规范,但对照正确政绩观要求、对照“四个机关”建设标准、对照群众期盼,仍存在三方面的差距:
一是预算编制科学性有待提升。部分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仍存在“基数依赖”惯性,零基预算理念贯彻不深,项目论证不充分,有的项目资金安排与实际需求脱节,导致少数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资金沉淀。2025年中期评估中发现,个别单位项目资金执行率不足30%,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二是绩效约束刚性有待加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导向尚未完全落到实处,“重投入、轻绩效”的观念尚未完全扭转,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虚化,绩效评价流于形式,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不紧密。去年联合督查中发现民生领域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问题29起,追回违规资金97.38万元,暴露出资金使用监管仍有漏洞。
三是民生保障精准性有待提高。部分民生领域资金投入分散、统筹不够,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接不够紧密。比如水库水环境整治等民生实事项目,资金保障的持续性、精准性还有提升空间,部分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还没有完全转化为刚性预算安排。
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宜丰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正视差距,把预决算监督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把正确政绩观贯穿预决算监督全过程,构建“全链条、全覆盖、全闭环”的监督体系,切实把预算决算办成民生实事,让“国家账本”真正成为民生账本、发展账本。
一是筑牢思想根基,提升履职能力。结合梳理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常态化开展《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人大专业化监督能力。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责、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确保预决算监督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
二是深化过程监督,严格把好“三关”。把好预算编制“入口关”,提前介入预算编制指导,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完善重点项目论证机制,优先保障各项民生项目。对上一年度资金闲置部门的一般性支出按3%比例压减,集中财力保障水库水环境整治等县委重点工作。把好预算执行“监督关”,深化财政中期评估机制,以“政策—项目—资金”为主线,完善全周期监督链条,依托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开展动态监控,对执行缓慢、效益低下的资金项目及时预警。把好决算审批“出口关”,健全人大监督与监委、财政、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监督刚性。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突出民生导向。建议政府或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民生实事项目全周期监督机制,对水库水环境整治等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全程跟踪监督,推动形成“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工作模式,确保财政资金都用到发展的关键点、群众的急需处,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绩效偏低的部门原则上不予新增资金安排。
人大干部应当勇于担当,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完成监督使命,不断提升预决算监督质效,推动财政资金更好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更好惠及民生,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践行人大干部的实干实绩。
(供稿:江西省宜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晓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