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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方案 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信用作者:时间:2025-11-05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能源行业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更加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量显著提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高效运行,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普遍增强,信用成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行动方案》提出健全各类主体的行业信用体系、夯实信用信息数据基础、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切实加强行业信用监管和治理等八方面内容。

在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国家能源局根据能源行业法律法规和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修订完善《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依托能源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全面归集共享所涉主体信用信息,并对失信信息严重程度予以分类明确。鼓励支持能源行业经营主体、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依法依规自愿提供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合同履约等信用信息,纳入能源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不断提升信用信息共享水平。

在建立完善信用承诺制方面,《行动方案》指出,在行政审批、证明事项、信用修复等领域推行信用承诺制。建立信用承诺自愿申报机制,鼓励能源行业经营主体在接受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开展市场交易和合同签署等活动中主动自愿作出信用承诺。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在探索信用金融服务方面,《行动方案》提出,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单位)在电力市场交易、油气管网托运商管理、能源工程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应用信用信息及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金融服务,为经营主体赋能增信。鼓励支持金融机构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开发能源行业相关信贷产品,拓展“信用+能源+金融”应用场景。

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能源信用工作交流,总结评估、通报信用工作情况。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所辖区域能源信用工作。有关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应切实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创新探索信用管理模式和应用服务场景,交流推广信用实践典型案例,共同营造行业诚信氛围和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