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专稿作者:时间:2025-08-15
福建
率先将“两山”理念写入省级立法,首创生态司法技术调查官制度,筑牢协同保护网,用政策构建绿色发展的“四梁八柱”。39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经验全国推广,23项改革成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肯定。
河北
钢铁产能由峰值时3.2亿吨减至2亿吨以内。风电、光伏装机总量位居全国前列,抽水蓄能规划建设总规模全国第一,全国最大“渔光互补”项目成功并网发电。
全省PM2.5年平均浓度降至37.7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63.8%,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比例达到80%以上。
辽宁
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累计培育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单位204家、697家。持续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清洁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均超过54%。
吉林
空气质量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89%,松辽水系创监测最优记录。单位GDP能耗强度降幅居全国前列,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总发电装机比重达到62.57%。
黑龙江
森林面积达到215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2.38亿立方米,建成10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新建立省级林业碳汇交易体系,搭建全国首个省级林业碳汇项目管理平台,提前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
江苏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1亿千瓦,大力推进绿电“三进”工程,率先打造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Ⅱ类,太湖水质总体达到Ⅲ类,创30年来最好水平,首次全年达到国家良好湖泊标准。
安徽
首创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新安江模式”,在全国28个流域(河段)、23个省级行政区全面推开。首个揭牌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林长制改革入选中央改革办“全国十大改革案例”。在推动生态价值高效转化中再上台阶,黄山落地全国首单VEP权益抵押贷款,创新推出“村落徽州”、VEP等绿色金融模式。
江西
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取得积极成效:生态质量指数居全国第一,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第二位,空气优良天数比例、PM2.5平均浓度两项指标居中部第一;70余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在全国率先开展GEP全省试算和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建立“VEP+项目贷”模式。
(文本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图:王乐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