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生态产品价值与塑造绿色生活方式,一个指向发展的“含绿量”,一个指向生活的“含绿量”,二者最终统一于高质量发展的“含金量”。
□ 姚 楠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塑造绿色生活方式,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而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更是打通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关键纽带。二者相辅相成,互促共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绿色生活提供经济激励与供需支撑,绿色生活则为价值实现筑牢社会根基。为此,要以制度创新为牵引,统筹完善生态价值转化机制与绿色消费政策,推动政府、企业、公众多方协同,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绿色生活方式的经济逻辑所在。生态产品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属性和外部性特征,其价值长期游离于市场体系之外,形成“保护者吃亏、受益者免费”的局面。生态产品普遍存在价值核算难、交易机制缺、补偿不到位等共性难题。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本质上是把生态效益转化为可核算、可交易、可补偿的经济效益,让生态保护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外部收益”显性化。近年来,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保护补偿、碳排放权交易、林业碳汇开发等实践不断深化,正是遵循这一逻辑开展的制度探索。当生态价值能够被精准“定价”,生态保护便从单纯的“道德义务”转变为可行的“经济理性”,为塑造绿色生活方式提供稳定的内生经济激励。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激励与供给端为绿色生活方式提供支撑。从需求侧看,当生态价值得以量化并计入产品价格,绿色食品、低碳产品、生态旅游等获得合理溢价,“含绿量”真正转化为“含金量”,消费者的绿色选择便意味着更优的价值回报,绿色消费从而由“情怀驱动”转向“利益与情怀并重”。从供给侧看,价值实现机制拓宽了生态产业化的通道,保护良好生态的主体能够凭借优质生态产品获得真金白银,企业则加大绿色技术研发和清洁生产投入,持续向市场供给更丰富的绿色产品。与此同时,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日益活跃,为绿色生产提供了市场化效益。碳普惠、个人碳账户等创新探索,让公众低碳出行、节约用能等日常行为可计量、可交易、可兑换,绿色生活方式由此获得可感可及、持续不断的正向反馈。
绿色生活方式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深厚社会根基。需求牵引供给,消费塑造生产。一旦绿色生活方式成为社会风尚,其背后的海量需求将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绿色生活还意味着资源节约、环境低负荷,直接减轻生态系统的承载压力,客观上扩容了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让供给更可持续。更为重要的是,当亿万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便自然而然成为生态环境的守护者、生态治理的参与者,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最广泛的社会共识与监督力量。生态文明是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事业,绿色生活方式的普及程度,决定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广度与深度。
二者协同共进,根本之策在于制度创新。一方面,要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完善核算标准、交易规则与补偿机制,畅通“资源—资产—资本”转化通道,及时总结推广各地试点经验,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实现路径。另一方面,要完善绿色消费激励政策,综合运用价格、税收、金融、碳普惠等政策工具,降低绿色生活成本、提高绿色行为收益。同时,培育壮大生态产业和绿色市场,让生态产品供给与绿色消费需求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成效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以刚性约束压实各方责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个人自觉,推动多元主体同向发力,方能形成价值实现与生活方式变革的良性循环。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夯实绿色生活经济根基,以绿色生活方式涵养生态价值实现的源头活水,协同塑造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未来,要沿着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路径稳步前行,持续擘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宏伟篇章。
(作者系中共黑河市委党校讲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