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春华
近日,国家医保局等七部门联合发文,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过去,职工医保以“单位人”为前提,固定雇主、稳定月薪、明确退休节点。可灵活就业者收入按单起伏、工作随订单漂移。用“单位人”的尺子量“灵活人”,量出的只能是保障盲区。
新政最敏锐处,在于承认“灵活”本身的正当性,让保障跟着人的节奏走。缴费按月累计,零散劳动不再作废;缴费方式延展到按季、按半年乃至预缴。
更值得关注的是,“个人缴费+平台补贴”模式提上日程。骑手撑起平台市值,平台就不该只是“旁观者”,更应是保障的共同承担者。算法算计效率,也该算一算劳动者的冷暖。
灵活就业者虽灵活,但不应脆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