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学术

厚植乡村法治根基 书写宜居宜业新篇

□ 陈 希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在乡村领域的生动实践。抓实高质量普法,持续提升乡村法治化水平,能够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坚实法治动能。工作中要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把普法宣传贯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法治文化浸润乡土大地,依靠良法善治稳固农民主体地位,以法治保障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

以精准普法提质效

夯实乡村宜居根基

宜居是和美乡村建设的物质根基,重点是完善乡村基础设施、优化城乡公共服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普法工作紧扣群众对高品质乡村生活的法治诉求,以精准法律服务护航民生福祉。

一是普法护航人居环境提质增效。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生态宜居相关规定,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城乡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村民树立生态保护意识,自觉守护乡村生态家园。结合春耕、秋收等重要农时,组织“法律明白人”下沉村组开展节气专题普法,讲解秸秆禁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农业污水规范处置等法定责任,引导群众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二是普法保障公共服务普惠共享。聚焦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障等民生领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农条款。推广“乡村法治通”智能终端,指导群众熟练运用线上法律服务平台,打造全天候在线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及时回应群众就学就医、社保养老、住房保障等法律诉求。粮食主产区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清晰解读种粮扶持政策、受灾理赔流程、耕地保护义务,让广大种粮农户实实在在感受到法律带来的民生红利。

三是普法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普及宅基地审批、农房建设监管、传统村落保护等法律知识。坚持以案释法,直观展示乱占耕地、违规建房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住房权益,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改善居住条件。

以产业普法拓渠道

激活乡村宜业动能

宜业是和美乡村建设的经济基石,目标是实现产业兴旺、就业充分、要素顺畅流通。普法宣传要紧扣现代农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民权益保护等环节,以法治护航乡村产业振兴。

一是面向农业经营主体筑牢粮食安全法治防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为普法重点,面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系统讲解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业投入品管理等制度。梳理粮食补贴、高标准农田管护、农业技术推广等本土化条款,编成“粮食生产法治明白纸”,在春耕、三夏、秋收等关键农时开展农时法治课或直接发放普法材料,在普及依法经营法律知识的同时明确粮食安全的重要性。

二是面向乡村新业态明晰市场经营法律边界。伴随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及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迅速崛起,群众对商品流通、食品安全、生态环境、文旅民宿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日益增加。针对这一趋势,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指导农村电商从业者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帮助乡村旅游经营者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以基层普法力量激活乡村产业新动能。

三是面向城乡流动群众强化权益法治保障。乡村零工从业人员数量较多,应及时普及劳动关系相关法规和劳动保障法规中常用条款;针对农村劳动力双向流动特点,对外出务工人员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引导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理性维权;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地方创业扶持政策,明确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法定权益,以法治保障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

以治理普法润乡风

筑牢乡村和美内核

和美是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价值追求,体现为治理有效、乡风文明、乡村和谐。要将普法工作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依托法治培育文明乡风、化解基层矛盾、凝聚基层共识。

一是深化党建引领普法机制,建强基层普法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普法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以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为核心,吸纳党员、乡贤、种粮能手等组建“法治带头人”队伍,将党建工作与群众的日常生活相融合,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法治知识,普及法律知识,服务群众。依托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与公信力,带头破除陈规陋习、弘扬真善美,引导村民树文明新风,统筹推进乡村道德风尚建设。

二是推动法治融入村规民约,健全三治融合体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过程中植入法治内核,把“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准则转化为村民共同遵守的自治规范。由法律顾问协助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更新条款,确保乡规民约与法治进程同步。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普及法律依据和规则的同时理解村民情绪情感,以法治定分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凝聚共识,使法治成为乡村善治的鲜明底色,营造和美氛围。

三是创新乡土普法载体,厚植乡村法治文化。摒弃单向灌输式普法模式,把法律知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常态化开展村级模拟调解会,围绕宅基地纠纷、邻里排水争议、家庭矛盾等常见案例组织现场推演。由普法队伍模拟纠纷双方、调解员、见证人,法律顾问现场指导证据收集与协商调解技巧,吸引村民主动参与学法议事。利用秋收后、春节前等农闲时段,编排法治文艺剧目,赴偏远村组巡演,每场配套法律知识问答;在合作社、产业集中区设置“田间普法站”,悬挂法律风险提示牌,摆放产业相关法律手册,由致富带头人兼任普法联络员,随时解答疑问。通过这些与乡土生活融合的普法活动,让法治文化在乡村落地生根。

四是做强数字化普法阵地,实现法律精准直达群众。推动智能终端入驻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涉农法规纳入知识库,为农民提供在线法律咨询。运用短视频、直播、方言普法短剧等新媒体形式,建立普法大数据监测平台,根据农民阅读偏好动态调整推送策略,实现从“人找法”到“法找人”的转变。鼓励村民参与方言普法短视频创作,围绕耕地保护、节粮减损、农资打假等基层典型案例拍摄本土普法作品,依托村级事务微信群、乡村文化大屏、乡村广播等多渠道持续推送,打通法治宣传入户传播末梢,全方位营造全民主动学法、积极参与普法实践的浓厚氛围。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只是乡村人居环境的硬件提升,更是乡村社会关系优化、乡土文化传承创新、基层治理现代化转型的系统性工程。高质量普法不能停留在阶段性、运动式宣传层面,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相关规定,构建常态化、长效化普法工作机制。始终锚定宜居、宜业、和美三大建设目标,压实基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责任制与“法律明白人”培育、村级法律顾问、数字化普法平台有机联动、系统协同,持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自觉,让高质量普法成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劲法治引擎,持续为基层治理现代化赋能提质。

(作者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

2026-07-26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77206.htm 1 厚植乡村法治根基 书写宜居宜业新篇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