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理论

汲古润今传法脉守正创新筑法治

□ 孙丽娜 赵 磊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构成部分,其蕴含的“民惟邦本”“援法断罪”“德法共治”等核心理念,为现代法治建设提供了深厚的历史积淀与智慧支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激活传统法律文化的当代价值,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发展路径,已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议题。本文立足于四川、江门、上海多地落地实践探索,从文脉传承、制度革新、基层共治、数字赋能及前瞻发展五个维度,探寻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落地现代法治的转化之路。

活化历史文脉

让传统法治文化活起来

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需突破“博物馆化”的局限,通过具象化、场景化的表达方式,实现典籍文本中法治智慧与现代生活的有机融入。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天府家风馆的实践具有借鉴意义。该馆以杨升庵“四重”家训为核心,将“家人重执业,家产重量出,家礼重敦伦,家法重教育”的十六字箴言转化为互动展览、情景剧、家风课堂等多元化形式,累计接待参观者34万人次,线上访问量突破300万次。这种“以文化人”的实践路径,将抽象的家规转化为可感知的法治教育载体,使参与者在沉浸式体验中理解“法不阿贵”“德主刑辅”等传统法治理念的深层内涵。

江门市新会区的实践亦体现了类似逻辑。梁启超“乡治”精神中的“德法相融、自治为本”理念,通过“禾美新会”调解品牌、“叠绳堂”乡村调解工作室等载体得以具象化。例如,大鳌镇东风村采用“流动走访+敲门入户”模式,组织“法律明白人”深入田间地头,以方言讲解民法典条款,将“无讼是求”的传统智慧转化为基层矛盾化解的实际成效。这种“以文化治”的探索,使传统法律文化从典籍文本走向生活实践,成为基层治理的活性资源。

重塑制度体系

让现代司法建设实起来

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转化需以制度创新为支撑,构建符合时代需求的法治体系。上海市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实践具有示范价值。2025年,上海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6万余件,通过“快速甄别、精心审理、及时响应”机制,强化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的司法保护。例如,在“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朱某韶著作权纠纷案”中,法院明确提示词因缺乏个性化特征不构成作品,既填补了AI创作领域的法律空白,也体现了对“罚当其罪”传统理念的坚守。

在商业秘密保护领域,上海法院通过“持有型侵权”判决展现司法智慧。在“上海超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符某某案”中,法院虽未认定被告实际披露技术秘密的行为,但基于潜在损害风险部分支持原告赔偿请求。这一判决突破了传统“损害结果必须发生”的认知框架,与《唐律疏议》中“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的严谨司法精神形成历史呼应,彰显了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司法创新的滋养作用。

深耕基层治理

让多元共治格局立起来

传统法律文化的生命力源于其“民本”内核。当代法治建设需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治理的体系。四川省朱德同志故居纪念馆的实践提供了红色法治文化的传承样本。通过“现场教学+沉浸体验”模式,将朱德“纪律检查制度奠基”的贡献转化为党性教育课程,使参与者在朱德劳动过的田埂、简朴的故居前感受“法治先行”的红色基因。这种“以文化行”的模式,将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以身作则”转化为现代法治教育的实践载体。

江门市新会区的“乡治”探索则展现了基层治理的多元协同机制。新会区通过“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的配置,将法治力量嵌入人居环境整治、矛盾纠纷化解等场景。例如,大鳌镇组织“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讲130余场次,以“感化一人,带动一片”的形式引导村民参与治理。这种“以文化治”的路径,与《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法意、人情,实同一体”的治理理念高度契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依托数字赋能

让智慧法治效能强起来

数字技术的发展为传统法律文化传承提供了新的技术路径。上海市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线上普法”模式,在临港新片区、松江等地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辐射效应。例如,松江巡回庭审的一起音乐作品侵权案示范判决后,14件类案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显著提升了司法效能。这种“以文化智”的探索,将传统“调解息讼”智慧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构建了全域法治生态体系。

四川省的“云上天府家风馆”则通过VR技术、大数据分析实现家风教育的个性化推送。平台根据用户浏览记录智能推荐“朱德家风故事”“苏轼民本思想”等内容,使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从“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这种技术赋能的路径,与《大明律》中“律法断罪,皆当以法律令正文”的严谨立法精神形成历史呼应,展现了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融合。

坚持守正拓新

让古法今治路径远起来

传统法律文化的当代传承需坚持“守正创新”原则。一方面,要坚守“民惟邦本”“天下无讼”等核心价值,避免陷入“法律万能主义”的认知误区;另一方面,需结合数字社会、风险社会等新特征,创新表达形式与治理机制。例如,上海市法院在治理“第三方测评乱象”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误导性信息构成商业诋毁,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传承了“法不阿贵”的传统理念。

江门市新会区的“家校社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模式提供了创新样本:通过梁启超故居普法阵地、法治“Citywalk”等载体,将爱国主义教育、家风传承与法治宣传相结合,使青少年在沉浸式体验中理解“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这种探索,为传统法律文化注入时代活力,彰显了“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实践价值。

传统法律文化的当代传承是一场跨越时空的对话。从四川家风馆的沉浸式教育到上海法院的智慧化审判,从江门“乡治”的多元协同到红色法治基因的活态传承,各地实践揭示了唯有深挖传统法律文化的时代价值,构建“文化—制度—技术—社会”四位一体的传承体系,才能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深厚的文化支撑。未来需进一步推动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理念的深度融合,使“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智慧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中国方案。

【孙丽娜系新疆科技学院文法学院讲师;赵磊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人民检察院综合管理部主任(正科级)。本文系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课程思政重点项目“《中国法制史》课程思政中习近平文化思想与中华传统法律文化耦合路径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KCSZZD-2024-04)】

2026-06-17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76686.htm 1 汲古润今传法脉守正创新筑法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