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理论

以党内法规推动党史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

□ 邓婷婷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以及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不断深入学习党史不仅是践行初心使命、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的必然选择,更是加强党的自我革命、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前提。因此,深入探究党内法规同党史学习教育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作用机理,剖析党内法规如何在方向引领、共识凝聚、责任压实、成果转化等诸多方面起到保障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既有利于加深对党的制度建设规律的认识,又可以给各级党组织更好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理论指导与实践方向。本文主要对党内法规推动党史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的内在逻辑和实践途径进行阐述,以期为新时代背景下党的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的协同推进提供一些思考。

党内法规对党史学习教育的方向引领

强化党史学习教育的思想引领。党内法规是党的意志规范化的表现形式,也是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思想引领的根本制度保证。引领作用首先表现在给党史学习赋予权威的、统一的内容框架和价值标准。党内法规不是孤立的条文,其制定和修订过程本身就是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重大理论创新、实践总结、政治判断的集中体现。法规文本中所包含的有关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的明确规定以及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提炼,实际上是对党的历史结论和理论成果的权威固化。例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基础性党内法规,对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为党员干部认识党的历史脉络、把握历史发展规律指明了方向。

党内法规依靠制度化的方式,把党史学习深入到日常政治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中,保证了思想引领的常态化与实效性。法规明确规定把党史学习当作加强党的思想建设、锤炼党员党性的基础性工程。体现在把学习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等内容,有机融入到“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干部教育培训等基本制度中。在这一过程中,党内法规引领学习不再只是掌握历史事实,更着重于领会其中包含的伟大建党精神和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进而提高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为解决各种风险挑战、推进事业发展筑牢思想根基。

凝聚党史学习教育的行动共识。党内法规以其所具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强制约束力,给在全党范围内统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形成高度行动共识赋予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凝聚作用最直接的表现是确定各级党组织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所承担的主体责任和组织责任,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按照党内法规原则性规定和具体要求,中央至地方各级党委(党组)都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建工作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研究、谋划、部署。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负有“一岗双责”的责任,各个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责任机制的形成保证了党史学习教育不是某一个部门、少数人的事情,而是全体党员共同的任务。

党内法规给党员干部个人参加学习教育、践行学习要求提供了清晰的行为准则和行动方向,把思想上的一致性转变成实践中的力量。通过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来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担当作为等方面的差距,通过参加“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果落实到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成效上。由法规引领的、联系实际的学思践悟过程,使全体党员既成为党史的学习者,又成为党的历史的传承者、新时代事业的奋斗者。党内法规把规范全党学习、实践行动所激发出来的正能量汇聚成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共同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切实推进学习教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党内法规为党史学习教育强化保障

压实党史学习教育的责任链条。按照有关法规精神,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确定学习教育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在此基础上,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负有主体责任,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对待,将其摆到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和年度工作要点的重要位置,进行专题研究、系统谋划、周密部署。基层党组织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对党员的学习、活动、实践等具体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确保学习教育覆盖到每一个支部、每一个党员。

为保证责任链条真正拧紧压实,具体实践中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调研、讲党课以及整改落实。根据具体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学习教育总体要求细化为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事项,确定责任主体、工作标准与完成时间。上级党组织以定期听取汇报、专项检查、随机调研访谈、列席有关会议等形式,对下级党组织学习教育情况实施动态跟踪和过程督导,考核结果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直接联系起来。对落实不到位、学习教育走过场、效果不好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党内法规严肃提醒、约谈甚至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党内法规既重视党史的学习与认识,又重视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能力的过程,使学习教育真正落实到工作中去,服务于人民。这一转化过程,关键在于坚持学史力行,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党史中汲取的历史智慧、精神力量、优良作风,自觉运用到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具体实践中去。法规规定,学习党史要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相结合,坚决防止学用相脱离、“两张皮”现象的发生。因此,党内法规提倡并推进创建一系列促进成果转化的实践机制,要求各级党组织将党史学习与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突出问题、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的历史经验分析形势、把握规律、制定策略。同时,还要把学习成果融入到党性修养的持续锤炼中,通过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查找自身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担当精神、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行严肃的党性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此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

此外,党内法规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要依托党内法规建立党史学习成果转化专项台账,内容包括学习心得提炼、经验做法汇总、问题清单梳理、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成效验收等六个方面,实行周调度、月汇总、季评估的闭环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成果转化“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问题解决的长效性,对未达标的事项约谈相关责任人,限期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党内法规引领,创建跨地区、跨部门党史学习成果交流共享平台,集中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案例。例如,乡镇党组织借鉴革命时期群众工作方法,创建“党员联户、支部联村”机制,解决宅基地纠纷、邻里矛盾等基层难题;窗口单位党组织传承党的优良服务传统,优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减少群众跑腿次数,让党员干部在具体案例学习中找到成果转化的切入点,切实把学习成效体现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的具体行动上。

党内法规既是确定党史学习教育方向、统一思想认识的“导航仪”,又是凝聚全党行动、规范学习过程的“聚合器”,以明确责任、健全机制保证学习教育的广泛覆盖和有序进行,又成为压实主体责任、促进学用结合的“助推器”,依靠强化监督考核和成果转化要求,保证学习教育有效贯通。随着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推进,今后应更加重视党内法规执行力的提高,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闭环。

【作者系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党建办公室)部长、主任,副教授】

2026-04-17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75868.htm 1 以党内法规推动党史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