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王春华
当全球风云激荡、贸易格局重塑、国内改革步入深水区之时,中央再度向深圳递出关键“考卷”——《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重磅出台。这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5周年、深圳综改5周年之际,国家在新发展阶段赋予特区的重大战略使命。
这份文件以“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鲜明导向。三个“更高”不仅寄寓着对深圳的厚望,更以制度创新的深层突破,为全国改革攻坚刻下新时代路标。
战略升维,三个“更高”锚定新航程——
新一轮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更高”定位具有三重深意:起点升级、层次突破、目标迭代。
深圳此次肩负的使命,远非局部修补的“小考”,而是为中国式现代化探路的“大试”。所谓“更高起点”,是立于“双区驱动”的磅礴之基,以全球标杆城市为镜,在数字经济、绿色金融等前沿领域展开“压力测试”;“更高层次”,是超越单点突进,在要素市场化配置、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等制度硬核区进行系统集成攻坚;“更高目标”,则是不囿于经济指标增长,更重在对接CPTPP、DEPA等高标经贸规则,锻造制度型开放新引擎。深圳被期许的,是成为“中国式现代化”这艘巨轮最前沿的破冰船、驱逐舰。
破局攻坚,制度创新剑指深层次顽疾——
改革、开放、创新是深圳的三大基因。《意见》中28次提到“改革”,7次提到“开放”,14次提到“创新”。
在科技创新领域,以企业需求倒逼科研教育机制重塑,释放科研管理权,破除短期功利导向,推进“小而精”高校办学,直指深圳乃至全国基础研究投入不足与硬科技人才匮乏的软肋;在金融开放层面,允许深圳设立保险系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深港两地上市,双拳出击化解“长期资本缺位”与“科创资本跨境割裂”两大沉疴,其影响早已超越一城一域;在规则衔接上,拟在前海探索“关外”特殊监管与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并探索粤港澳三地法律规则“软联通”,为构建开放新体制劈开荆棘。
通过“深圳经验—湾区推广—全国复制”的三级传导体系,构建梯度式改革路径。辐射带动经济逻辑作为改革试点的核心机制,其“起点—终点”闭环设计体现了中国式制度创新的方法论。
组织再造,改革落地机制实现历史性突破——
本次《意见》最具革命性的跃升,在于其以空前力度构建了确保改革落地的坚实支撑——首次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协调主体”地位,首次以文件形式要求省级政府主动赋权,首次明文规定按法定程序将地方试验纳入国家法治框架。这“三个首次”打通过往“条块分割”“权责博弈”“改革倒逼修法”的梗阻循环,构建了“中央统筹、省级赋权、深圳主责+法治授权”的全新执行体系。
《意见》第十四条将责任细化到部门、事项与流程,使宏大叙事转化为可触可感的行动指南。这一改革落地制度设计本身的价值,与政策内容同等耀目。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先行示范区”,历经45年发展,依然屹立在改革开放的潮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将以制度创新的磅礴伟力劈波斩浪,赓续特区精神,续写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