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政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全方位助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其中明确要求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保护意识,持续优化投资者“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得好”的良好市场生态,切实全面保护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
法治是资本市场的根基,是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支撑。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证券虚假陈述、代表人诉讼等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九民会纪要”、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座谈会纪要、保障注册制改革指导意见等综合性司法文件。证监会副主席陈华平也表示,在中央金融委领导下,证监会积极参与金融法起草工作,大力推动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推进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制定修订,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研究制定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内幕交易刑事司法解释等司法文件,不断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织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安全网”。
“《指导意见》是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一部纲领性文件,有针对性地完善司法政策和裁判规则,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判监管质效,是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全面总结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及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实际,从总体要求、投资者保护、市场参与人规范、司法行政协同及组织实施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严格公正执法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23条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即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具有中国特色、适应资本市场一般规律、符合国家发展目标需要的资本市场司法保护制度进一步成熟,金融审判体系、管理体制和审理机制更为完善,忠诚、干净、担当的金融审判队伍和监管执法队伍茁壮成长,以高质量审判执行工作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凸显,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司法与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
《指导意见》提出,严格落实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及销售机构的适当性管理责任,未尽适当性管理义务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既要依法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也要依法保护投资者获取公司分红、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资本增值等财产性收入的权利,还要依法保护投资者在获取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开披露信息和真实价格信号的基础上,公平参与市场交易的权利。同时,依法打击欺诈发行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完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制度。常态化开展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便利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指导意见》明确,依法规范市场参与人行为,推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回归本源、稳健经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司法规则,支持行业自律组织依法履职,保障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净化资本市场生态,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
《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司法行政协同,推进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鼓励通过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证券纠纷,总结以保全促进调解等地方经验,优化诉调对接机制,加大立案后委托证券行业专业调解组织调解力度,完善“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机制,推动“抓前端、治未病”走深走实。同时,强化会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依法支持监督保障行政监管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司法和强制执行质效。
此外,《指导意见》还强调,加强金融审判队伍建设,优化金融案件管辖机制和审理机制,持续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化和法治化程度。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将共同做好《指导意见》的落实工作,不断夯实资本市场司法保障的制度基础,优化和完善司法与监管协同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化和法治化程度,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和保障,服务金融强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