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条

“一份信用报告”代替“一摞证明”

“信用代证”改革9月底前全面推开,信用报告将成为“数字身份证”

□ 本报记者 程晖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于2025年9月底前全面开展“信用代证”工作,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对实施进度、实施效果开展跟踪评估,推动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实现“一份信用报告代替一摞证明”。

夯实专项信用报告数据基础

“信用代证”,即开展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是使用基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汇集的各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形成的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个行政机关单独出具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这不仅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惠企便民的重要举措,也对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要夯实专项信用报告数据基础,各省(区、市)专项信用报告应至少涵盖行政处罚(含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刑事裁判(犯罪记录)等信息。对地方政府产生的相关信用信息,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会同数据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数据共享标准,加强相关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对中央国家机关产生的相关信用信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给省级信用牵头部门。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原则,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建立数据异议反馈、核查修正机制,持续提高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对于已修复的信用信息,专项信用报告应予以展示,并标注“已修复”。“信用代证”的适用对象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信用代证”工作拓展至社会组织和自然人。

《通知》指出,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按照“应替尽替”原则,将涉及出具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领域全部纳入替代范围。鼓励各地探索信用承诺制,支持信用主体对暂未覆盖领域的违法违规情况主动承诺,并建立履约践诺跟踪机制,明确虚假承诺的信用主体不再适用“信用代证”。

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积极扩大专项信用报告应用范围,依法依规拓展应用场景,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企业融资、申请优惠政策等事项中推广“信用代证”。同时,要优化提升专项信用报告的适用性,支持信用主体根据应用场景需要自行选择报告涵盖的时间和领域,支持报告使用方依授权查询和真实性核验,防止信息使用不当损害各主体合法权益。除报告使用方有明确要求外,专项信用报告涵盖时间范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多地已创新实施“信用代证”改革

近年来,一些地区充分挖掘信用数据价值,创新实施“信用代证”改革,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仅3分钟,就可以搞定经营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目前“信用代证”改革正在黑龙江省推广,而作为全省“信用代证”改革首推地的哈尔滨市平房区也由此进入“信用代证”2.0时代。自2024年12月31日“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信用代证”栏目正式上线以来,该区内已经有13家企业享受到3分钟便利。

“真的很惊喜,来政务服务中心之前了解的是需要带着营业执照,由平房区营商局给办理并盖章,大约10分钟时间,可没想到全省都推广这项改革,3分钟就完事了,不需要带营业执照,其实根本也不需要跑腿了,在家上网就能办。”哈尔滨市天海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宏伟仅用3分钟时间就在“信用代证”专区成功下载了哈尔滨市首张加盖“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中心”电子签章的信用报告。这张集成20多个部门、50个领域、近3年信用信息数据的“信用身份证”,见证着龙江政务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的历史性跨越。

而早在2022年5月,作为“减证便民”改革“试验田”,平房区在黑龙江省首推“信用代证”1.0版,将企业办理无违规证明的时间从15天压缩至10分钟,改写了一纸信用证明需要跑20多个部门、用时半个月的历史。

此后,经过两年多的试运行探索,2024年,黑龙江省市联手打通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多个部门数据壁垒,成功构建“1+50+N”数据池,即1个省级信用库+50个监管领域+N类动态更新,实现扫描报告二维码即可查到关联的行政处罚、司法判决、严重失信名单等18类负面信息。企业申报材料精简100%、跑动次数减少100%,累计可为企业节约办事时间超4000小时。

近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江西省关于以公共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探索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度。

《方案》明确,自2025年起在全省推行“信用代证”,将在江西省高效办成“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现有制度机制、平台系统和实施经验的基础上,依托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34个领域全面推行“信用代证”改革,并适时拓展。江西省经营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江西)”网站免费申请《江西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违规证明版)》。该系统支持多种登录方式,企业完成身份认证后,可按需选择时段和领域申请报告,并附带真伪验证二维码。预计2025年6月底前全面升级平台功能,经营主体办事实现“一键查询、一码核验”,彻底告别多头跑、重复开证明的繁琐流程。

“以往企业上市、参与招投标需跑多个部门开具证明,耗时费力。现在一份信用报告就能替代,让办事效率提升超80%。”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政策正式施行后,将为企业极大地节省办事成本。

“信用有价”将推动市场形成良性竞争生态

加快推广“信用代证”,是“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必然要求,其实质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数据多跑腿,企业少奔波”。更深层的变革在于信用价值的激活,当信用报告成为企业“数字身份证”,守信者可在融资授信、行政审批等领域享受优待,“信用有价”将推动市场形成良性竞争生态。

当前,推广“信用代证”还存在卡点、堵点。比如,数据整合面临难题。公共管理部门在行政履职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信用信息,但散落在不同部门,没有形成集聚。再比如,信用证明缺乏国家标准规范。各地各部门需要企业提交证明的场景多、需开具的证明数量多,在此基础上生成的信用报告格式也是五花八门,企业跨行业、跨区域使用时可能面临“水土不服”。

《通知》要求畅通专项信用报告查询渠道、建立专项信用报告跨省互认机制、完善信息异议处理机制等举措来解决数据整合面临的难题。

《通知》指出,“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地区专项信用报告查询渠道,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依托省级信用网站,建立专项信用报告查询专区,根据专项信用报告模版完善本地区报告版式,公布相关办事指南和操作流程,完善查询、下载、咨询、投诉等服务功能,免费向社会提供服务。同时,各地要设置政务服务窗口、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等线下查询、打印信用报告渠道,为不方便网上办理的相关主体提供便利。

同时,“信用中国”网站要与省级信用平台网站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按照相关数据共享标准向各地区共享非本地区的信用主体基本信息,为实现专项信用报告跨省互认提供支撑。需要信用主体提供其他地区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各地要明确认可相关地区出具的专项信用报告,不能再要求信用主体重复提供相关证明。对于其他地区信用主体需要办理本地区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积极为其查询、下载专项信用报告提供便利。

另外,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建立专项信用报告异议申诉机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信用主体认为专项信用报告中的信用信息内容有误或者对信用修复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通过省级信用平台网站提出异议申诉。省级信用牵头部门收到异议申诉申请后应及时推送给数源单位,督促数源单位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将申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通知》还要求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严肃查处泄露、篡改、毁损、窃取信用信息等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面向企业和群众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确保信用主体充分知晓和享受便利,营造知信、守信、用信、护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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