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条

“硬投资+软建设”推动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

2025第十六届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第三赛段从陵水到保亭的比赛日前结束。图为参赛车手在比赛中。 新华社记者 杨冠宇 摄

□ 本报记者 李宏伟

为深入落实《关于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开展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等相关部门将对各地提交的建设方案组织专家联审,并进行部门联合评议,确定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渠道,以“硬投资+软建设”的方式,对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过程中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

目标是2030年建成100个左右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户外运动主要是指以自然或户外环境为依托的体育运动,一般包括滑雪、滑冰、桨板、船艇、潜水、骑行、山地越野、攀岩、自驾、溯溪、漂流等项目。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是设施完善、服务优质、赛事丰富、国际知名的户外运动目的地。

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归纳了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应具备的六大内涵特征,即高质量自然资源转化地、高质量群众运动便捷地、高质量运动服务引领地、高质量户外活动举办地、高质量户外经济集聚地、高质量户外运动安全地。

根据《指导意见》,到2027年,初步形成一批较为成熟的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辐射带动作用得到显现。到2030年,建设100个左右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使其设施建设、服务供给、管理水平、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助力户外运动参与人数持续增长,推动户外运动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通知》,不仅要求确保如期实现“到2030年,建设100个左右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建设目标,更细化了有关建设任务、建设程序、建设条件和工作要求。

比如,《通知》明确,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应具备资源禀赋基础良好、建设思路清晰、发展空间广阔、地方财政状况稳定等四个方面的主要条件,并按照地市谋划、省内推荐、国家复核、建设实施、政策支持、总结推广六个步骤开展建设。

开展建设应准确把握“四个注重”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托户外运动优质资源和优势项目开展建设,积极推动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建设,应准确把握“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自然资源的高质量转化。一方面,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红线,严格遵守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另一方面,要合理确定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空间布局和地域范围,建设地区在自然资源方面应具有开展户外运动的比较优势,可根据地区实际划分核心区、服务保障区、产业发展区等,不宜将地级市所有辖区全域纳入。

二是注重运动项目的合理确定。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开展的运动项目要与当地优势自然资源匹配,有一定的赛事活动作支撑,有相关配套服务和安全机制作保障,形成以优势项目为主、多种项目融合的发展格局。不盲目追求运动项目全覆盖。

三是注重配套设施的完善。梳理开展户外运动所需的场地营地、配套服务、交通等设施,区分市场营利性项目与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形成设施齐备、配套完善、分布协调的设施供给格局。

四是注重后期管理运营。要坚持建设和运营并重,制定明确的管理运营方案,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管理、运营模式。

参与省份推荐不超过四个地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通知》的总体思路是,有积极性的地级市(州、盟)或省直管县人民政府作为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建设主体,根据本地户外运动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等研究编制建设方案,由省级层面确定推荐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和部门联合评议,并根据《指导意见》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以“硬投资+软建设”的方式,汇聚各方合力,推动目的地建设取得实效。体育总局将完善户外运动标准体系,编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项目建设指南,并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户外运动公益项目。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部门依法依规优化环评、林地草地占用、涉河湖等审批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省级发展改革、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筛选和推荐工作,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在今年7月15日前择优推荐,原则上不超过4个地区。

此外,《通知》明确,有关地方可以做好相关项目的谋划和储备,用好体彩公益金、地方政府专项债、企业投资、银行贷款等多种资金渠道,合力支持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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