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付朝欢报道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阶段性目标,即到2028年,养老金融体系基本建立,养老金融产品和业态逐步丰富,养老金融意识普遍形成,养老金融供给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福祉得到有效增进;到2035年,各类养老金融政策效果充分显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养老资金投资管理更加成熟稳健,基本实现中国特色金融和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
《意见》从五方面提出16项重点举措:一是精准匹配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阶段、不同人群养老金融需求,具体措施包括聚焦不同老龄群体提供多样化养老金融服务、支持备老群体做好养老资金储备和财富规划、针对农村养老需求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等。二是加大养老金融供给力度,拓宽银发经济融资渠道,具体措施包括完善金融支持银发经济的服务体系和管理机制、扩大银发经济经营主体和产业集群发展的信贷投放、加大银发经济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拓展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等。三是健全金融保障体系,促进养老财富储备和保值增值,具体措施包括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一、二、三支柱,进一步推进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创新,加强养老金融产品设计和投资管理等。四是夯实金融服务基础,提升老年人便利度和安全感,具体措施包括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加强老年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消费权益保护、加大对涉老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打击力度等。五是完善制度保障,构建养老金融发展长效机制,具体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