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海莺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中央财政会同有关方面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有关事项。
业内人士表示,为支持企业设备更新,中央财政再次拿出“真金白银”予以支持,充分体现了财政金融政策的密切联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获得强劲推动力。
拿出“真金白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
财政与金融支持是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政策保障。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优化金融支持。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
在总结此前财政贴息政策经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财政部和相关部门制订并印发了《通知》。
“财政贴息能够让经营主体获得‘真金白银’的支持,是一项惠企利民的积极财政政策。”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前期相关财政贴息政策收效良好,广受经营主体关注和欢迎。
该负责人说,此次出台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具有积极意义。
有利于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形成央地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引导金融资源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有利于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协同发力,放大政策激励和引导效果,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促进宏观政策向微观主体有效传导,形成握指成拳的合力,实现政府和市场同频共振。
有利于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以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促进经营主体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重点支持先进产能,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市场条件。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曾表示,随着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设备更新需求会不断扩大,初步估算将是一个年规模5万亿元以上的巨大市场。
业内人士认为,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助于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撬动作用,助力投资和消费,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今年以来,财政部积极研究提出一揽子财税政策措施清单,统筹安排存量政策和新增政策,用好补助资金、政府债券、税收、政府采购、财政贴息等多种工具,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支持范围明确贴息期限最长2年
“根据政策规定,中央财政将对贷款本金提供1个百分点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贷款条件符合且贷款发放时间在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根据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额度使用情况,可酌情延长贴息期限。
该负责人表示,《通知》包括政策内容、贷款流程、贴息流程、监督管理、其他事项等五个部分。
其中,政策支持的对象为纳入相关部门备选项目清单、符合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条件的经营主体,备选项目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协商确定。
另外,资金管理方面,实行“两个预拨”机制。财政部将向省级财政部门预拨贴息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则按季度向经办银行预拨贴息资金。资金审核工作由地方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同完成,确保财政贴息、项目清单、再贷款清单等信息的及时共享与协同联动。
“《通知》对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具有重大意义。”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农文旅产业振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袁帅表示,《通知》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降低了企业更新设备的融资成本,从而激励其更积极地参与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活动。
协同配合抓好落实提振经营主体积极性
“为推动财政贴息政策落到实处,早见成效,我们坚持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强化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协同,与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形成政策合力。”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强化协同联动,汇聚形成工作合力;实行两个预拨,提振经营主体积极性;明确贴息要求,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主动担当作为,推动贴息政策落实落细;压实各方责任,确保精准有效滴灌等五个方面统筹配合、协同发力,推动政策提质增效。
在实行两个预拨,提振经营主体积极性方面,该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获得感,财政贴息资金实行“两个预拨”机制,即财政部向各省级财政部门提前下达预算,预拨贴息资金;省级财政部门通过21家商业银行落实贴息政策,定期向其省级分支机构预拨贴息资金,后续根据实际贷款情况据实结算。21家商业银行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贴息资金后,在向经营主体收取利息时扣除预拨部分的利息,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更好提振经营主体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心和积极性。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此前有关贴息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少数优惠信贷资金沉淀在经营主体账户中,未及时划付至供应商账户,影响政策实施效果。此次,中央财政完善贴息标准,明确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对沉淀的优惠信贷资金不予贴息,更好引导经营主体及时划付资金,加速资金流转,加快经济循环,加力形成投资和消费。
该负责人还表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审核把关,做好全流程跟踪管理。省级和地市级财政部门将牵头组织审核贴息工作,21家经办银行要落实贷款“三查”责任。各级发展改革、行业管理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支持各地财政部门工作,履行好相关监督管理责任。
“《通知》落地的过程中,要注重风险防范。”袁帅表示,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贷款项目的风险评估和审查,企业也要增强风险意识,合理规划和使用贷款资金。另外,要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和效果。还可以组织相关培训,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政策。
据了解,中央财政多措并举,各地财政部门也结合本地区实际和财力情况,积极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印发本地区落实方案,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部分地方已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