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超大城市“老老人”照护服务急需整体解决方案

本报讯 记者杨虹报道 “身体机能衰老和高龄‘老老人’的照护服务是‘刚需中的刚需’,是家庭最‘有心无力’解决的问题。”民建中央副主席、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副市长司马红日前在首都治理热点问题研讨会(第七期)上说,北京市提出“更加关注解决‘老老人’‘小小孩’问题”“加强失能失智老人照护服务支持”。

本次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民建北京市委副主委黄石松等人执笔起草的北京市“老老人”照护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发布。该方案将“老老人”定义为:60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未满60周岁的残疾人经评估后,如果达到失能状况,可以享受“老老人”的政策;60岁及以上经评估并未达到失能状态,但属于孤寡、城乡特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客观上存在长期照护需要,也可视情况部分享受“老老人”的政策;80岁及以上高龄但功能完好,可以根据其意愿选择性享受“老老人”的政策。“‘老老人’不仅是年龄更老的老人,也是身体功能更老的老人。此外,从‘老残一体化’的角度看,‘老老人’的照护政策也应该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黄石松指出,如此可以实现“老老人”政策与现行基本养老保障政策的无缝衔接,真正“兜住养老的底”。

北京市“老老人”照护服务整体解决方案课题组指出,北京市已经形成覆盖疾病诊治(综合医院病床)、术后康复(康复床位)、机构长期照护(护理院床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社区老年护理中心床位)、居家长期照护(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家庭病床)、安宁疗护(安宁疗护床位)全生命周期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但多层次医疗照护资源和提供主体间未形成有效协作机制。”黄石松认为,这是北京市“老老人”照护服务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此外,“老老人”的支付能力不足,照护服务设施资源和人力资源不足与结构性矛盾并存,政府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晰、政策不配套等问题也是挑战。

因此,北京市“老老人”照护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立足首都北京现实市情,基于老龄化先行国家的经验与教训,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建立“老老人”综合分析与预警机制;二是完善战略规划与配套制度体系;三是建立多层次医养结合服务协同治理机制;四是推动老年健康服务深层次改革;五是多措并举夯实人力资源基础。

2024-05-19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66183.htm 1 超大城市“老老人”照护服务急需整体解决方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