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条

三部门明确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本报讯 记者甄敬怡报道 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逐步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绿证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管理等政策衔接方式,提出了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的具体操作办法。

《通知》明确,突出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导向,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可再生能源、核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

《通知》围绕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核发、扩大绿证交易范围、规范绿证交易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夯实绿证核发交易基础,拓展绿证在绿电消费认证、节能降碳管理、碳核算、碳市场、产品碳足迹、国际互认等方面的应用场景。《通知》对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交易监管、及时核算数据、加大宣传力度等提出工作要求。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区、各有关行业和企业落实好《通知》要求,充分激发绿证需求潜力,有效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为大力推进节能降碳、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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