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程晖
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全国老龄办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首个关于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文件。1月30日,民政部举行了2024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永新对《意见》作了详解。
“从事养老服务,既要有专业精度,又要有爱心温度,养老服务人才是替天下儿女尽孝、为社会家庭分忧的可敬职业。应当采取有力措施,给予养老服务人才应有的保障和更多的关爱。《意见》从薪酬待遇、关爱支持、褒扬激励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建立‘拴心留人’制度机制。”李永新介绍,《意见》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出发,以发展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从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提升人才素质能力、健全人才评价机制、重视人才使用管理、完善保障激励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制度设计。
养老护理员短缺问题突出
《意见》提出,到2025年,以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人才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2035年,支持养老服务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行业环境、社会环境持续改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李永新表示,《意见》把解决养老服务人才特别是养老护理员短缺问题摆到突出位置。针对养老服务类型层次多样、跨领域交叉融合、实践性强等特点,明确提出打破学历、年龄、身份、地域等限制,在实践中广纳人才、培养人才、凝聚人才,烧旺人才“薪火”,有力支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一是加强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支持。《意见》明确要求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例如通过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帮扶,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参加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发针对性就业见习岗位。二是鼓励多渠道多途径吸引人才。《意见》明确提出发挥院校培养人才主渠道作用,支持引导更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把更多对口专业毕业生引进来等。三是支持跨行业跨领域人才流动。在完善稳固现有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结构的基础上,《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关联领域的合作,引导相关人才转型从事养老护理相关工作。
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
李永新指出,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是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意见》首次提出以养老护理员为试点,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技能等级、评价主体、评价管理、评价结果使用等关键性问题。
李永新介绍,《意见》明确,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相关要求,开展考核认定工作。《意见》提出在《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设置的五个职业技能等级基础上,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可结合实际在高级技师等级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进一步拓宽了养老护理员成长通道。
关于评价主体,李永新介绍,一类是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意见》首次明确由养老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社会培训评价资源,征集遴选符合资质的单位机构,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另一类是用人单位,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赋予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
做好养老服务人才激励
李永新说,《意见》从薪酬待遇、关爱支持、褒扬激励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
一是保障薪酬待遇。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实现“待遇留人”。《意见》提出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支持和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人才薪酬待遇;指导有条件的地区调查发布养老服务人才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考虑从业年限、劳动强度、技能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养老服务人才工资水平,并将工资分配向一线员工倾斜。同时,通过完善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补贴等政策,采取规范用工管理、参加社会保险、实行同工同酬等措施,切实保障养老服务人才应有待遇和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关爱政策。《意见》支持各地探索将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推动其配偶、子女等随迁家属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为养老服务人才提供“安居乐业”的发展环境。
三是强化褒扬激励。《意见》明确通过开展表彰活动、举办技能竞赛、建立工作室、选树典型等多种途径,加大养老服务人才褒扬激励力度,提升他们的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认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