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安宁报道 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增发的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做好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各项工作:抓紧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做好项目筛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着力抓好监督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罗国三说,增发国债具体到项目要求,主要有几方面的考虑:一是符合规划或实施方案。此次国债优先支持“十四五”规划,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复的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以及地方重点规划中明确的项目。
二是满足投向领域要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应符合此次国债资金支持范围,精准聚焦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优先支持建设需求迫切、投资效果明显的项目,坚决避免安排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把国债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是前期工作比较成熟。对于在建项目,要求各项手续完备。对于新开工项目,要求前期研究论证比较充分、具备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能够尽快开工建设,特别是一些急需项目能够在明年汛期前建成投用。对于部分前期工作较为复杂的重大项目,原则上不得晚于明年6月底开工建设。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此次国债主要安排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救灾项目,更要高度重视前期工作质量,在开工前对地质条件、生态风险、工程难度、建设方案、群众需要等研究到位,避免仓促上马,导致建设实施中遇到重大困难问题,造成资金无法使用、严重影响工期,甚至影响经济社会效益等问题的出现。
四是资金需求与建设进度相匹配。项目的国债资金需求要根据国债资金支持标准,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合理提出,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后能够尽快投入使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