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生视窗

山西:财政“1+2”政策体系保障“一泓清水入黄河”

□ 本报记者 郭建军

“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是山西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要求,日前,山西省财政厅制定了《“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资金筹措方案》《“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和《“一泓清水入黄河”项目资金监督办法》“1+2”政策体系,构建起工程项目从资金筹措、绩效管理到财政监督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确保项目资金筹得到、用得好、出成效。

《“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明确,用于“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的所有财政性资金,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债券资金、银行融资、社会投入等资金,都应当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绩效管理。

据了解,“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包含285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046亿元。根据事权和责任相匹配原则,划分了以下三种项目类型:

将全省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应急预警类项目,确认为省级事权,包含4个项目,估算总投资26亿元;

将区域层面上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农林水领域项目和重大生态修复治理试点示范项目确认为共同事权,包含53个项目,估算总投资328亿元;

将直接面向基层、受益范围在市县辖区内的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水利设施建设、水土保持、产业类项目,确认为市县事权,包含228个项目,估算总投资692亿元。

此次实施的“1+2”政策体系,建立了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省级投入力度、强化市县支出责任、加强债券资金保障、吸引金融资本进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六大资金筹措机制。

在资金保障方面,对于省级事权项目,省级财政负责落实资金来源。对于共同事权项目,省级积极承担相应支出责任,市县主动落实地方投入。其中,自然资源和林草领域中央试点示范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各级出资责任。农业领域项目,省级财政按照不低于整体投资额的50%承担主要支出责任,市级财政按照不低于整体投资额的15%承担支出责任(体制管理型省直管县项目,市级承担部分由省级负担),剩余部分由县级承担。水利、林草领域项目,省级财政按照不低于整体投资额的30%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财政按照不低于整体投资额的15%承担支出责任,剩余部分由县级承担。

对于市县事权项目,市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省级财政给予奖补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改造、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业园区中水回用、尾水水质提升、农村环境整治,市县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预警、河流生态廊道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配置、河道综合治理、泉域保护和地下水超采治理、河湖生态化修复治理、湿地建设等项目,省级财政按照政府投资部分的10%和社会资本投资部分的20%给予补助。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项目,省级财政按照60万元/公里标准进行补助。生态环境领域的产业类经营类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府负责建设融资,投入以企业为主,省级财政不予补助。对能够实现自身收益平衡类项目,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资金支持。对收益不足、难以实现自身资金平衡类项目,通过配套经营性资产与有收益项目进行“肥瘦搭配”“延链扩面”等,统筹构建资金平衡的建设运营模式。

为确保“1+2”政策体系落地落实,上述文件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带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对公益性项目,建设投入以政府为主;对准经营性项目,政府投入和市场融资配套支持;对经营性项目,建设投入以市场为主。坚持省级抓总、分级负责,严格落实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关要求,强化省级财政牵头抓总作用,压实各级支出责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坚持创新机制、拓宽渠道,用好专项债券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探索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项目一体化实施,逐步完善政府有力主导、社会有序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资金筹措机制。

2023-09-04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60875.htm 1 山西:财政“1+2”政策体系保障“一泓清水入黄河”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