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视窗

奋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咸宁样板”

湖北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坚定扛起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责任担当,创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制度、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评级制度、生态环保监督员制度

环保监测

近年来,湖北省咸宁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发展定位,坚定扛起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责任担当,奋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咸宁样板”。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创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制度

铆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链条,着力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推动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成立绿色发展、自然资源保护、城市污染防治、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等11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建立由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相应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6个县(市、区)和市直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开展调研、督办,推进各单位履职。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建立“1+1+1+N”工作制度,即1名县级以上干部带领1个~2个科室(单位)联系1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和4家~6家市直部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专业委员会和联系部门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聚焦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探索出台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评级制度

针对部分工业园区盲目扩张、粗放发展、环境污染突出等问题,出台《咸宁市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实施方案》,明确评级方式、评级指标和评级结果运用,率先在全省建立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2021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评级4次,检查企业90家,通报、督促工业园区和企业整改环境问题210个,评级结果在“云上咸宁”公开,相关情况通报到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园区管理机构,有力推动园区和企业责任落实。

聚焦生态环境监管触角延伸,大力推行生态环保监督员制度

按照先试点后推广、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在赤壁市开展生态环保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将该市划分8个责任区192个网格,由赤壁市政府出资聘请专人监督网格内生态环境工作,明确环保监督员工作责任、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报告程序等,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点多面广和人少事多问题。

截至目前,咸宁市共有5个县(市、区)积极筹措资金近1000万元,聘请环保监督员895名,切实做到乡镇和村级环保监督员全覆盖。

聚焦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新建“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平台

为提升环境综合监管能力,筹措资金1.1亿元建设咸宁“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平台,搭建起长江咸宁段生态环境智能化监管“一张网”“一套数”“一系统”“一张图”等平台。目前,该平台已进入试运行,新增布设水、气等监控设施72套,其中大气环境监控设施10套、水环境监控系统等共62套,基本实现长江咸宁段生态环境智能分析、预警、监督执法以及决策指挥等多种功能。

2021年8月,“智慧长江”平台发现某河段水质异常报警,咸宁市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沿线溯源排查,锁定排污企业并采取措施,及时阻止污染扩大。该案例被评为2021年湖北省优秀执法案例。

(文图由咸宁市生态环境局提供)

2022-12-23 湖北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坚定扛起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责任担当,创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制度、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评级制度、生态环保监督员制度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54694.htm 1 奋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咸宁样板”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