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2023年电煤 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

本报讯 记者刘政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先后印发《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关于进一步严格做好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据《方案》要求,电煤中长期合同供应方包括所有在产的煤炭生产企业,需求方包括所有发电、供热用煤企业。鼓励煤炭生产企业和用煤企业直接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确有困难的,煤炭贸易企业可作为中间环节签订合同,但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煤源企业和用煤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共同签订。对年用煤量不足20万吨、直接签订合同有困难的中小型供暖企业,应由省区市统筹,确定不多于3家国有供热用煤代购定点企业,以地市为单位统一签订和履约。

《方案》明确,针对部分电厂今年因多发电用煤超预期增加、中长期合同和市场煤源均难以弥补缺口的情况,请各地和中央企业及时动用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予以保障。仍不能满足需求的,可协调2023年中长期合同供方企业按今年下半年合同翻版方式预交付资源,努力满足电厂发电供热用煤需求。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要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供需企业自主衔接资源和签订合同,推动企业签早、签足、签实、签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要求。要加强对辖区内供需企业中长期合同签订进展情况的跟踪调度,为供需衔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2-12-05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54196.htm 1 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2023年电煤 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