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 政
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已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在发行基础设施REITs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在《意见》全文中,“一视同仁”被反复提及,支持民间资本在更广范围、更多领域发挥作用。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将激发市场投资的信心,改善投资预期。尤其是在国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国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这些重大项目,将更好地依托‘内循环’拉动经济增长,激发市场活力。”业内专家表示。
《意见》明确,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服务设施建设。
同时,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
在科创领域,《意见》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鼓励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对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供应链建设。“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相关项目招投标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了四项重要内容,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制造业民间投资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加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设备更新升级,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
二是鼓励民间投资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引导民间资本以市场为导向,发挥自身在把握创新方向、凝聚人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创新创业创造深入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混合所有制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服务区域关键共性技术开发。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5G应用、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等新型基础设施及相关领域投资建设和运营,发展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三是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在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并规范民间资本到农村发展种苗种畜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现代种养业,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建设,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以及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
四是探索开展投资项目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投资体系,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国内资本市场、绿色金融等方面的具体实践,研究开展投资项目ESG评价,帮助民营企业更好地预判、防范和管控投资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社会、治理风险,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质量。
加大对民间投资的政策支持
在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的过程中,少不了政府有关部门“扶上马”“送一程”。对此,《意见》明确,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利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用好政府出资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也对政府部门提出要求,加以约束。一方面,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手续办理,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另一方面,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在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项目落地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避免过头承诺,不开“空头支票”。地方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对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要抓紧按要求化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政府拖欠账款且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引导民营企业正确看待国内外经济形势,准确理解国家政策意图,客观认识困难和挑战,发掘新的投资机遇,找准未来发展方向。鼓励民营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避免片面追求热点、盲目扩大投资、增加运营风险。”《意见》关注民间投资健康情况,积极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
为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社会环境,增强民间投资信心,《意见》明确,持续推动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鼓励金融机构合理让利,推进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房屋租金等成本。
同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在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前提下设立“红绿灯”,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做好拟出台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防止出台影响民间投资积极性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