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西省峡江县水利局积极响应《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13号)文件精神,加大信息化手段应用力度,委托第三方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提高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效率,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密度,依法依规开展了全县范围违规项目查处整改工作。
炎炎夏日,相关工作人员采用“内业+外业”工作模式,依靠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等高科技手段,辅以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系统软件,到现场开展实地测量核查,不论路途艰险必须保证到现场开展核查。对认定不合格生产建设项目,除省级项目及移交政府项目外已全部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各生产建设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下一步,峡江县水利局将继续对全县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实施防治措施、未开展监测、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履行防治水土流失监管责任,推动峡江县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宋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