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 胤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坚决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就是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时,也应认识到以农耕文化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乡村振兴的“根”与“魂”,只有做好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上行稳致远,建设好祖国的美丽乡村。
准确把握美丽乡村的内涵与外延
美丽乡村建设是近年来常提常新的概念,准确把握美丽乡村的内涵与外延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前提,应从微观与宏观两个层面进行统筹理解。
微观意义上的美丽乡村对应“生态宜居”的乡村振兴总要求。即通过建设乡村生态文明的方式,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解决乡村突出的环境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
广义上的美丽乡村概念则有更大的外延,可回溯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目标。2013年,农业部进一步启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并发布美丽乡村建设“十大模式”,即产业发展型、生态保护型、城郊集约型、社会综治型、文化传承型、渔业开发型、草原牧场型、环境整治型、休闲旅游型、高效农业型。《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也于2015年6月正式成为国家标准,从村庄规划和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等方面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标准进行了规范与指导。不难看出,宏观层面的美丽乡村建设不仅停留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层面,更是囊括了村容村貌、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文化建设等各个层面,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愿景更应该是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美丽乡村。
文化振兴应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题中之义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周易》中曾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化的首要作用便是教育与引导人的行为,这种教育与引导可以跨越时空薪火相传,成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发展的范式,从而影响深远。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我们必须做好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发挥好文化凝聚人心、汇聚民力的磅礴伟力,以先进的文化引领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方向,实现乡村振兴总目标,这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题中之义与必由之路。
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我国人民创造了璀璨的传统文化,尤其以农耕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仍在今天的农业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以“天人合一”、法象思维为代表的人与自然关系论仍指导着我们敬畏、尊重自然,顺应天时从自然中获取生产生活资料。不忘本来,才能面向未来,离开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谈乡村文化振兴必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同时,传统文化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不应该被束之高阁,而应充分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如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保护理念可以促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乡规民约可以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方式,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等等。不过,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传统文化是在历史长河中形成发展的,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难免存在局限性。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我们应以“一分为二”的思维进行扬弃,取其精华,去其槽粕,坚持做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实践路径探析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全面性的特点。当下的美丽乡村建设虽然已取得巨大成就,一大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正引领乡村振兴走向深入。但同时也应看到,对标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不足,这表现在乡村产业发展文化内涵不足、乡村文化式微、乡村治理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等方面。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与不足,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和智慧,结合新时代乡村特点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必然会是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一个有力抓手,具体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发力。
以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乡村旅游产业内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目标,把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作为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中,田园风景、特色村落等环境因素是“形”,乡村文化则是“神”,必须做到“形神兼备”,乡村旅游才具备可持续性,形成乡村产业兴旺的强大驱动力。在做好乡村宜人宜居环境建设的同时,必须以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乡村旅游产业内涵。一方面,要做好乡村民俗文化特别是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与发展,将搜集整理到的特色民俗文化以书籍、影像、实景演出、互动体验等方式加以转化、保存、呈现,做到既彰显乡村特色,又加深游客对乡村文化内涵的理解;另一方面,要做到乡村旅游项目开发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的无缝对接,使之相得益彰,在乡村旅游中加入优秀传统文化阐释元素,在传统文化研究中加强关注农业生产生活。
以优秀传统文化助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前提,归根究底是由农业的特殊地位决定的。农业作为人与自然联系最为紧密的产业,只有在农业生产生活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推动乡村的全面振兴。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生态理念,如道家提出的“道法自然”等,在这些理念的指导下又形成了循农时、循环农业、循物性等具体的农业实践,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优秀传统文化完善乡村治理方式。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关键一环,完善乡村治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传统农业社会,乡村形成了特殊的治理模式,表现为“差序格局”的熟人社会。在这种特殊的传统乡村社会结构中,乡规民约在规范农业生产、社会治理、道德教化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其倡导的孝父母、敬师长、睦宗族、隆孝养、和乡邻、敦理义、谋生理、勤职业、笃耕耘、课诵读、端教诲、正婚嫁、守本分、尚节俭、从宽恕、息争讼、戒赌博、重友谊等价值观念对当下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与方式仍具有重大借鉴意义。要深入挖掘传统乡规民约中的有益成分,结合时代特点,科学制定符合不同乡情的新乡规民约。同时,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与引领工作,以优秀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脚。
建设美丽乡村,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做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我们的乡村就会实现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图景亦将在希望的田野上生动呈现。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