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头条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我国发展的巨大制度红利

——访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

□ 本报记者 安 宁

近期,《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引起社会热议。如何正确理解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涵?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我国经济运行将产生何种影响?记者就此专访了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刘志彪。

问: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国外大循环是什么关系?

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行动,绕不开如何处理好它与对外开放、参与外循环、进入国际市场、嵌入全球产品内分工的关系等重大问题。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为了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新一轮的高水平开放,是在为实施一种新的基于内需的经济全球化战略做准备。以国内大循环和统一大市场为支撑,有效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不仅可以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而且可以使我国的内需成为推动世界经济成长的巨大力量,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提升在国际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

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困难和阻力究竟在什么地方?

答:从实践看,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主要障碍有“纵”“横”两个方面。其中横向方面,一是来自于具有“准市场主体”地位的地方政府,它们可以行使分割市场的行政垄断行为;二是来自于具有市场势力的垄断企业。在纵向方面,主要是一些部门实施某些有违竞争政策的条例、规定、措施等,可能对统一大市场产生分割效应。

显然,《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是立破并举,从完善市场的基础制度做起。这些改革举措的落实、落地和落细,也需要实质性的政府职能改革来配套。从中长期来看,突破口在于改革和优化地方政府的职能,破除“行政区经济”的形成基础。

问:建设统一市场的过程中,原来我国依靠地方竞争获取发展动力的竞争模式和制度优势是否还会存在?

答:众所周知,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一直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之一,是我国体制的重要优势的体现。利用政策优惠和各种补贴来创造“政策洼地”,在强化地方政府发展主体地位、给我国发展注入巨大动力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债务风险加大、产能过剩严重、发展粗放等副作用。原本应该是统一的一体化的大市场,被各种政策“洼地”弄得坑坑洼洼,不仅庞大国内市场的优势如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很难发挥,而且企业面对的竞争环境和营商条件也很难公平均等。

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深入推进,全国政策竞争的条件趋于均等,《意见》将重塑我国经济竞争的基本格局,是我国发展乃至世界发展的巨大的制度红利。

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过去地方政府主导性的产业政策还如何发挥作用?

答:过去,我国产业政策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经济功能在放权让利改革中不断做大。这种各地相互竞争的产业政策,会导致严重的市场分割现象。未来,地方政府这种运用优惠政策的产业政策行为的空间将受到一定抑制,但是其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市场公共品的产业政策能力将会得以提高,其在执行竞争政策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方面的空间将被放大。

问:全国统一大市场下产业政策的实施态势,与竞争政策或反垄断政策是什么样的关系?

答:《意见》的出台,表明了我国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决心。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要求我们以公平竞争而不是挑选输家赢家的方式纠偏经济失衡。只有坚持在政策、规则和执行上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才可以确立企业间的效率竞争态势,优胜劣汰鼓励先进,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市场营商环境。

2022-04-25 ——访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48743.htm 1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我国发展的巨大制度红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