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安宁报道 2021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1+N+X”政策体系,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构建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1+N+X”政策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召开第一届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各地经验,指导做好落实工作。先后出台“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发展等四个领域的实施方案。加大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先后出台对口支援等若干个专项政策文件。
推动重点地区和重点城市振兴发展取得新进展。天津、河北、山西等19个省(区、市)印发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省级实施意见或方案。充分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机制作用,加大对口支援江西赣州、江西吉安、福建龙岩、福建三明等革命老区城市和定点帮扶江西井冈山、湖北红安、陕西延川、四川通江、广西田东等92个革命老区县市工作力度,巩固提升帮扶成效。
大力支持重点领域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强化对革命老区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和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方面的支撑保障,持续优化政策设计。支持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方面,支持革命老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创建绿色食品原材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方面,支持革命老区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面,持续加大对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革命老区铁路、公路、水运、机场、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