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发布消息称,为有效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该市推出新政,住房公积金可以“又提又贷”。
据悉,按照新规,凡在达州市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
此外,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夫妻一方(或单身)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具体细则为:一、凡达州市的缴存职工若在达州市中心城区购房,均享受又提又贷和额度上浮;二、达州市各县缴存职工购房提取需回所在辖区提取;三、各县目前不执行额度上浮;四、购房提取留足金额的缴存人,最好是主借款人;五、租房提取后一年内,若另购新房也能又提又贷(在达州市中心城区购房)。
(李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