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安宁 实习记者陈荟词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到2035年,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草原退化现象得到全面遏制。
《规划》涉及西藏、青海、甘肃等6个省(自治区)104个县(市、区、行委),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3个团。布局了8项重点工程、29个重点项目。主要着眼于青藏高原草原、森林、湿地、荒漠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规划区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及野生动植物保护设施建设(包括三江源等青藏高原地区国家公园及其他自然保护地建设)、森林草原防火、科研监测等内容。
《规划》要求,到2035年,各项重点工程全面实施,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草原退化现象得到全面遏制,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显著提升;森林面积明显增加,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持续向好,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9万公顷,水土流失程度总体降低,沙漠化趋势有效遏制;重要河流干流断面水质稳定在II类及以上。青藏高原高寒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和有效修复,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能力和服务功能基本稳定,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固碳功能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全面优化,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家园全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