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牧扬
中央组织部近日决定,对在县(市、区、旗)委书记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的103名县级领导干部,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这是中央组织部首次对扎根基层工作的优秀县级领导干部予以高度认可。
“郡县治,天下安”。县一级行政单位处于国家五级行政机构中自下而上的第二级,在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由于区域间差异明显,需要领导班子从当地实际出发,选择合适的政策突破口和侧重点,稳扎稳打,真抓实干,才能有所作为。目前,我国共有2800多位县委书记。从此次表彰的103名优秀县委书记,可以看出我国基层领导干部任用治理逻辑。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在频繁的调动之下,地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人形成了“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的局面。此次表彰的103名优秀县委书记,大多数都有着多个地方、多个职位的任职经历,这是基层干部任用治理的一个重要逻辑。
在党的组织机构中,各地方的党政领导人由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安排,存在广泛的跨区域调动,这种跨区域调动的重要意义,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个方面是有利于领导干部的培养。我国疆域辽阔,地区间发展水平差异明显,即便是同一省甚至同一地级市内,不同县的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会存在明显差异,从而导致每个县的政府工作侧重点明显不同。
第二个方面是有利于领导干部的激励。根据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公务员领导职务共分为10层27级。在一定意义上,地区间调动是对领导干部的激励,促使他们在不同的职位上有所作为,实现职业生涯的价值。
第三个方面是有利于领导干部的选拔。科层制的一大特点是金字塔型职位结构,越往上层职位越少。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31个省级行政区划单位、333个地级行政单位和2847个县级行政单位,这意味着上一级党政机关只有下一级党政机关职位数的10%。如何从下一级领导干部中选拔“德、能、勤、绩、廉”兼备的好干部是件很费周折的事,其中一个难点是如何区分“绩”和“能”。“绩”是指领导干部在一地任职期间干出的成绩,但成绩的好坏还取决于天时、地利、人和,有些县的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较好,干出一些成绩并不是难事,有一些县的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则较差,即便花了吃奶的功夫,也未必能取得很好的成绩。通过将领导干部在不同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的地区间调动,有助于更好地通过“绩”认识领导干部的“能”。此次表彰的县委书记中,有不少既在经济基础较好的县工作过,也在经济基础薄弱的县工作过,且都取得了不错的实绩。
为一地官谋一地事
从组织角度看,地方领导干部在地区间调动有利于领导干部的培养、激励和选拔,但也同样面临一些问题。
据《瞭望智库》报道,领导干部从一个地方调动到另一个地方,或者从一个地方岗位调动到另一个岗位,是对其原有工作经验和习惯的一种“创造性破坏”。继续保持原有的工作习惯,无疑是在“刻舟求剑”。
此次表彰的优秀县委书记中,对这一问题处理得比较得力。在他们中,不少都有从经济基础较好县调任到经济基础较差县的经历,有些县当时仍然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如何处理好调动初期的心理落差,合理运用过去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尽心尽责做好新的岗位上的工作,是每一位地方领导干部需要解决的问题。
要求领导干部做到“为一地官,谋一地事”,是我党干部工作的一个重点。领导干部的家庭背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都各不相同,被安排到各个地方、各个岗位之后,要树立起“从头再来”的工作意识。如何鼓励领导干部充分发扬既往的工作经验,又非囿于前一个岗位上取得的成绩而止步不前,是组织工作中的一个难点。令人欣慰的是,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无论在何地任职,都能积极投身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中去。
领导干部要做到“为一地官,谋一地事”,需要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倾听当地居民和企业的诉求,才能谋划地方发展的大局。既需要脚力、体力,也需要巧力、智力。此次表彰的103名优秀县委书记,几无例外地都做了深入的基层调研工作,并在“为一地官,谋一地事”方面表现优异。
新官要理好“旧账”
一方面,地方领导干部在一个岗位上的任职时间普遍不长,大多在5年以内,有些领导干部在一个岗位上工作2年~3年就又再次调动;另一方面,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组织建设需要从长计议,如果因为换了领导干部就“推倒重来”,会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不利于地区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在领导干部更替时,难免会出现一些项目未能尽善的情况,新到任的领导干部就会面临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能否处理好这个问题,关系到长期执政基础的稳固与否。
作为新任县委书记,针对在地方财力承受范围内且有利于地方长期发展的项目,可以通过重新设计实施方案、适当缩减规模、引入新的社会投资者等方式,重新激活项目建设与运营,让项目走入良性循环;针对远超地方财力承受能力的项目,要及时中止,并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参与方的退出工作。
作为新任县委书记,要做好当地基层组织工作,即便是被落马官员牵扯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基层干部,也不能一概而论地抛弃、放弃,而是需要通过细心、耐心的组织工作,体现组织温度,重新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落马干部涉案的经济建设项目的处理难度更大,需要在清除项目中涉及违纪违规部分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妥善做好项目的后续处理。
育人选人与用人
国家的兴衰和政党的存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不断培养、选拔出优秀的基层领导干部。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了从高速增长阶段到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换挡期”,相比过去,地方干部工作面临的任务更为繁杂,不但要搞好地方经济发展,还要做好生态环境治理、疫情防控等多个维度的工作,这些工作过程中也会存在一些相互矛盾和冲突之处。这对领导干部的选人用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最为基层的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过程中,需要注重年轻干部的锻炼和培养,还需要在严守政治纪律为底线的前提下不断探索创新。
平衡好育人、选人与用人的关系,需要加强育人过程中的考察,对于基层干部因工作经验或工作能力不足而出现一些失误,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需要及时纠偏。同时,要积极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推动职级晋升与实绩表现挂钩、职位安排与岗位适用性挂钩的思路。对在基层工作表现突出,且愿意继续在基层工作的领导干部,可以在其职级上予以突破。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院长助理、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