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于保明
□ 任阿龙
一流的营商环境就是最好的“梧桐树”、最大的“吸铁石”,是一座城市最核心的竞争力。
今年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的一件大事来抓。全区各职能部门、相关领域、12个盟市全力以赴促进营商环境尽快好起来、持续优起来。锡林郭勒盟在营商环境建设中有哪些新突破?近日,记者采访了锡林郭勒盟委书记么永波。
用好改革关键一招
么永波说,进入新发展阶段,营商环境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区域合作竞争中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对于锡林郭勒盟来说,优化地区营商环境是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的坚决行动,也是加快推进产业和城市转型、在新一轮竞争中“成功”突围的基础条件和根本要素。破解优化营商环境的难题,必须用好改革关键一招,以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在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政策难点、审批堵点、监管盲点、服务痛点上动真碰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据介绍,今年以来,锡林郭勒盟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谋划推进,按照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部署要求,以自治区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将优化商环境纳入盟旗两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衔抓改革任务清单,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21个专项方案,明确的110项重点任务已完成71项,营商环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建好线上一张网线下一个厅
么永波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决任何行动上的问题,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一方面,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联地区形象”的理念,争当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员”和“护航员”,真正把来锡盟投资兴业的客商当做“自家人”,把企业的事当“自家事”,变企业“敲门办”为我们“上门办”,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真正让办事顺畅、让企业顺心。
另一方面,加大考核和巡查力度,健全完善覆盖各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体系,通过有效激励和刚性约束,倒逼各地各部门不断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打破利益格局、加强协同配合,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搞好服务,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献计出力。
么永波强调,必须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一网通办”“一厅通办”上下功夫,围绕线上建好一张网、线下建好一个厅,在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工程建设、民生服务等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办件量大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上“做减法”,着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减办理时限,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效能。
据介绍,围绕线上建好一张网,锡林郭勒盟全力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全程网办率达到81.99%,位居全区前列,先后被自治区确定为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和垂建业务系统对接试点地区和“综合一窗受理”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地区;在全区率先制定《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40万条电子证照数据实现共享共用。启动运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了企业和群众诉求“一号响应”,“12345,有事找政府”服务理念深入民心。
围绕线下建好一个厅,全盟累计投入2亿多元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形成了盟本级智慧化政务服务大厅、旗县政务服务大厅、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便民服务代办点四级联动的“1+N”政务服务体系。
围绕全生命周期服务市场主体,全面开展“一件事一次办”“帮您办”和“跨省通办”等改革,审批材料、环节、时间平均压减近50%,企业开办基本实现“零成本”“即时办”。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法治环境
么永波说,现在企业普遍关注的是投资地区的信用环境,特别是政府信用。为此,锡林郭勒盟各级政府带头做到守信践诺,特别是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办不到的事绝不轻率承诺,承诺的事就要认真兑现,因为政策调整等原因兑现不了的做好解释说明,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么永波表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我们要求各地各部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凡事都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走正常的渠道,不必到处托关系、找门路。”同时,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抓住“锡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入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的有利契机,全面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么永波充满信心地说,下一步,锡林郭勒盟将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多措并举、积极创新,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围绕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持续推进“四办”改革,在全盟推开103件事项“一次办”的基础上,以群众呼声较高的公积金贷款、新车上牌、开办超市餐馆等高频联办一件事为重点,纵深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掌上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归集应用数量年底前达到200项以上。加强专业代办帮办队伍建设,清单式推进代办帮办服务。
围绕改善市场环境,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体系建设,依法执行与企业签订的各类协议。
围绕强化法治保障,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全面提升行政许可、行政执行、行政裁决等工作水平,常态化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