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中国信用

三部门将ETC欠费行为 纳入征信体系

三部门将ETC欠费行为

纳入征信体系

本报讯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ETC发行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ETC欠费行为纳入征信体系,引导货运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依法诚信经营。

《通知》介绍,2019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推广应用,截至2021年9月底,全网ETC平均使用率已超过66%,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大幅提升,物流降本增效明显增强,人民群众体验感和获得感大幅提高。特别是2021年以来,货车ETC使用率持续提升,越来越多的货车享受到了ETC便捷通行服务和通行费优惠政策红利,自愿安装使用ETC的积极性和意愿不断提高。但部分地区仍存在货车ETC难办理等问题。

《通知》表示,为切实解决货车ETC办理难题,保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将进一步做好货车ETC发行服务有关工作,包括强化金融支持服务、支持多渠道提供担保等服务、有效防范金融机构垫款等风险、优化发行安装服务、拓展多场景多形式服务和优惠。

《通知》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统筹组织、科学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ETC推广应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用户自愿、服务至上,规范高效开展ETC发行和服务工作,不得违规占用车牌虚假发行,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强制货车安装和使用ETC。各单位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确保ETC发行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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