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创新“四项机制”为改革保驾护航

江苏沭阳县建立健全项目审议机制、部门协作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宣传推广机制,推动各项改革措施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魏 浩 杜建军

近年来,江苏省沭阳县委深改委通过建立健全“项目审议、部门协作、督查考核、宣传推广”四项机制,使改革创新工作推进有路径、有落实、有检验标准,各项改革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创新项目审议机制

把好立项关。对拟出台的改革方案,牵头单位会同协助单位,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和政策研究工作,把更多精力放到原创性改革举措上,确保改革方案既契合上级政策,又能立足自主探索。2019年以来,县委改革办对审议的45项改革方案均提前介入把关。

把好质量关。加强对改革方案合法性和科学性审查,把握改革规律,不机械照搬照套上级文件、简单复制外地经验,对看得没那么准、但又必须取得突破的改革,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开。近两年来,对拟上县委深改委会议审议的4份改革方案退回原单位重新完善。

把好程序关。对拟出台的文件,按照“调研起草、征求部门意见、专项小组研究、报送改革办、提交县委深改委会议研究审议”五个环节把好程序关,重大改革方案要由“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法制部门、信访部门、改革办”五方联审。2020年,审议的35份改革方案全部履行会前联审。

创新部门协作机制

发挥县委改革办改革中枢作用。县委改革办全力当好改革“谋划者”和“助攻手”,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及时协调专项小组解决,必要时报县委深改委研究解决。2020年,县委改革办牵头会办改革项目10余次,提请县委深改委协调解决事项3次。

发挥牵头部门改革主力军作用。牵头部门“一把手”围绕改革任务,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与协助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努力打造符合政策要求、符合群众需要、符合发展需求的改革创新成果。

发挥协助单位协作配合作用。各协助部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改革方案的研究出台、执行落实等工作,始终把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放在第一位,做改革的“当事人”,不做改革的“旁观者”。

创新督查考核机制

健全督查机制。坚持“县领导督查重点项目、县委改革办督查牵头单位、专项小组督查成员单位、承办单位督查责任科室”四级督查体系,建立“清单制+责任制”督查问责机制,以“真督”促进“真抓”、以“实查”倒逼“实改”、以“实干”求得“实效”。2020年,全县承担的104个改革项目全部按序时完成或推进。

完善督查体系。以“一项改革、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项目化管理模式,制定“五张清单”,实行常态化全过程督查,并建立“报告单、提醒单、交办单”机制。2020年,共开展例行督查8次、专项督查4次,发出“三单”120余份,印发《改革通报》8期。

强化督查考核。围绕任务落实、工作实效、社会影响等方面制定全县改革创新考核细则,探索建立企业、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让企业来打分、让群众来评判,用企业、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改革的“含金量”。

创新宣传推广机制

加强经验提炼。督促各责任部门及时总结本部门成熟的改革经验做法,挖掘更多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典型经验,打响沭阳改革品牌。2020年,50余篇改革经验文章被市级以上内刊推介。

加强信息报送。督促各单位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做法积极向县“两办”、上级主管部门内参平台推介,力争更多改革成果让领导认同、社会认可、群众满意。2020年,各单位共上报改革创新信息600余条,获江苏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4次。

加强宣传报道。县委改革办会同县新闻中心,排定各相关部门的改革宣传计划,聚焦原创性改革、市级以上改革试点工作,邀请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沭阳改革,擦亮“沭阳改革”金字招牌。2019年以来,共有470余篇改革创新报道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

2021-05-06 江苏沭阳县建立健全项目审议机制、部门协作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宣传推广机制,推动各项改革措施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37802.htm 1 创新“四项机制”为改革保驾护航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