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付朝欢 实习记者安宁报道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
《意见》强调,要在城镇、工业和农业农村等领域系统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为重点,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业利用和生态补水为主要途径,推动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意见》指出,要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同时,部署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农业农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以及综合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并提出从健全法规标准、构建政策体系、健全价格机制、完善财金政策、强化科技支撑等五方面完善污水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