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 刚
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到了一个关键时期。中央对新型智库体制机制改革非常重视,体制机制改革也是新型智库建设想突出的重点难点,为何经过几年的建设,体制机制建设上仍然存在诸多瓶颈?
关键原因就是我国绝大多数智库都不是法人实体。法人实体智库是指有法人地位的,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智库,或者是经过各级编制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独立智库。法人实体智库一般拥有自主的人事、财务和营运的权利,可以承担民事责任。有一些智库是依附于母体平台的二级实体单位,比如,高校和社科院直属的研究所/院(中心),这些实体单位有行政级别和固定经费。但是,智库还有不少是无编制、无固定经费、无全职研究人员的三无机构。这些机构成立的文件中就明确规定该机构是经费、人员都由挂靠单位解决的非实体单位,当然也不是法人单位。
根据中国智库索引的数据,我国智库体系中95%大量智库都是母体机构下属的非法人实体智库和非法人挂靠性质智库。这些智库外部治理结构类似“三明治”:上层是国家及省市部委智库管理部门,中间是母体单位(比如高校和社科院),下层是智库。之所以称之为智库治理的制约瓶颈,是因为国家及省市部委智库管理部门根本无法直接管理到这些母体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智库,而是要通过母体单位才能作用到智库,母体单位就像“三明治”的中间层隔绝了国家及省市部委智库管理部门和非独立智库之间的直接治理联系,国家及省市部委智库管理部门任何政策落地都需经过母体单位确认才能作用到非独立智库。比如,中央出台的增加经费中专家劳务费用支出比例的意见,如果未经母体单位认可,那么中央含金量很高的意见就不可能作用到非独立智库。
对于母体单位来说,下属智库只是众多业务单元之一,是否值得为中央/省市部委智库管理部门的政策落实制定配套的细则和流程,还有许多其他考量。以高校为例,学科建设是主要任务,不可或缺,而智库建设属于锦上添花。因此,大部分高校都会对中央出台的增加经费中专家劳务费用支出比例的文件采取置之不理的做法。以华东某省为例,省智库办为省重点智库每年拨200万元的经费。为激发专家投入智库研究的积极性,省智库办和省财政厅出台文件,要求把专家劳务费用提高到一个较高的比例。“985”高校下面有两家省重点智库,拒不执行省智库办的文件,最后是在省智库办表示取消经费的情况下才不得已变通执行省里的文件。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当前这种管理体制对智库宏观治理的深刻影响。可以说对非独立智库而言,母体单位的智库治理才是切中要害的,中央及省市部委智库管理部门的智库治理则是天高皇帝远,鞭长莫及。如何破解智库宏观治理中的制约瓶颈呢?根本之道是非独立智库变成独立法人实体机构。比如南京大学为化解智库治理的制约瓶颈,就让下属的两家省级重点智库,长江产经研究院和紫金传媒智库在省民政厅注册为“民非”法人实体智库,这样制约瓶颈的中间层就不存在了。独立的法人实体智库可以直接执行中央及省市部委智库管理部门的政策文件。为了让这两家智库同时利用学校的资源,南京大学还发文成立了南京大学长江产经研究院和南京大学紫金传媒智库。南京大学通过一个法人实体两个牌子的方式成功化解了智库治理的制约瓶颈。
当然还有其他的方式化解这个难题,比如,成立“智库特区”的方式,南京师范大学为下属的省级重点智库“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赋予了“智库特区”政策,用学校正式文件的方法赋予智库在人事、财务、办公用房、博士生招生培养和营运管理上的特殊政策。这种模式和南京大学的办法相比虽然不彻底,但是也有效规避了智库宏观智库治理的制约瓶颈。
(作者系南京大学中国智库研究与评价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