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袁琳 实习记者吕书雅报道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近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意见明确,要聚焦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困难妇女、残疾人等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对带动就业创业、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作用。聚焦发展实体经济,围绕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推动职工综合技能素质提升,缓解高端技能人才供需矛盾。
意见提出,要加强公共实训基地资金支持力度,各地在建设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免相关收费,做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要有明确的建设方案、监管方案、运营方案。
同时,要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营监管,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由各地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规范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验收。
在公共实训基地的使用方面,要丰富公共实训基地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鼓励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培训。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信息网络技术在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中的广泛应用。
意见强调,要加强公共实训基地的师资能力建设,加快公共实训基地的课程开发,积极开发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建立动态、共享的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库,完善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培训的补贴政策,为各类劳动者享受培训补贴提供“一次办好”的便捷服务,提升公共实训基地信息化管理水平。